「戰鬥部隊勤務加給」分兩類 士兵每月最多領5千!

▲國軍戰鬥部隊士兵未來將獲每月5000元加給。(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立委林郁方1日表示,行政院長毛治國已在昨日核定「戰鬥部隊加給」,將針對上尉級以下官士兵、空降和海軍艦艇兵發放,預計從4月開始實施,往後第一級戰鬥單位的志願役二兵每月約可領取38600元,大概是「基本工資」的二倍,預計有7萬餘人受惠。

立法院今日上午召開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林郁方在會中指出,依照行政院核定的內容,從4月開始,第一類型單位(陸軍步、砲、裝、海軍艦艇、陸戰隊、空軍防砲、憲兵202指揮部與飛彈指揮部之連級單位)所屬連級單位中,上尉(含)以下的軍官、士官和士兵每人每月將可獲5000元加給;第二類型單位(第一類型單位之營部連)中,上尉(含)以下的軍官、士官和士兵則每人每月發給3000元。

國防部也在會中證實,為提升國軍人才招募、增加留營誘因,行政院已核定發給「戰鬥部隊勤務加給」及「留營慰助金」;其中,「留營慰助金」針對志願士兵、年資未逾7年者,採遞增金額方式,依簽約留營年限1至3年,分別支付每年17000元、33000元、50000元,藉此激勵基層留營誘因;此外,考量國防資源因素,會蒐整執行實況、成效,納入檢討與研議,發揮國防財力最大效益,吸引有志青年從軍、穩固在營成熟人力,以達成募兵制轉型之目標。

林郁方則說,開始發放「戰鬥部隊加給」後,第一級戰鬥單位的志願役二兵每月約可領取38600餘元,約是「基本工資」的二倍;若連同行政院一併核定的「留營慰助金」,每年粗估需新增18億預算,但考量國軍現員情形,所需金額應該會比18億低許多。

▼林郁方指出,行政院長已核定「戰鬥部隊加給」,將從4月開始實施。(圖/記者楊佳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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