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小王全裸同床 衛生紙體液「沒對方的」不算通姦

▲衛生紙團沒兩人混合體液,不算通姦。(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31歲黎姓越籍男子與29歲武姓女子日前到高雄市左營區「麗地汽車旅館」休息,一小時後武姓女子丈夫帶著警察闖入,看見兩人全裸躺床上,怒告通姦。高雄地檢署認為,因為兩人只赤裸躺床上,垃圾桶2張衛生紙分別是各自擦身體遺留的體液,罪證不足,遂不起訴。

據了解,黎男與武女2013年8月初在越南小吃部認識,當時武向黎稱自己已離婚,同月10日武女被先生關在門外,在路上遇到黎男。武女稱,因為黎男說要帶她去汽車旅館休息,她想說也沒地方去,就打算去摩鐵洗澡,因為沒乾淨衣物換,就用衛生紙擦乾身體躺著睡覺,不一會丈夫就與警察進門。

黎男也說不知道武女已婚,他自己也因為工作身體髒,想要洗澡才輪流用浴廁,也用衛生紙擦身體,沒有「嘿咻」一事。

檢察官認為,刑法規定「性器官接合」才構成通姦罪,雖然衛生紙有2人體液,且都光著身子同床很不尋常,但因沒有2人發生關係的照片及其他證據,仍判事證不足不起訴。

新聞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判決真扯,還有人開玩笑說,如果是因破門時機太早,政府應該開班教民眾「如何抓準通姦破門時機」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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