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擬刪特偵組 國民黨直接散會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13日召開院會,民進黨團提出法院組織法第63-1條刪除草案,即刪除特偵組編制列入議事日程,經過2輪表決與廣泛討論,最後由國民黨團提散會案,以總出席105人、同意57人、反對45人、棄權3人,確定散會,特偵組的去留持續延宕,也形同17日院會不開會。

民進黨團提出《法院組織法》第63-1條刪除草案,即刪除特偵組編制列入議事日程,因為沒有黨團提出記名投票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不記名表決。第1輪表決102人出席、54票同意、46票、2票廢票,經國民黨提重付表決後,仍以不記名方式,103人出席、51票同意、47票、5票廢票,列入議程第1案。

廣泛討論過程中,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表示,第6屆立法院的錯誤,現在就是更正的大好時機,「應該把這個偵查制度的違章建築拆掉」,應該立刻進行表決。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認為,成立特偵組是錯誤決策、造成司法怪獸,濫權監聽侵害人民通訊自由、隱私權,支持廢除特偵組,「把司法毒瘤摘除」,同時將檢察總長黃世銘移送法辦。

國民黨團則推派立委丁守中發言,特偵組是當年由民進黨提案成立,主要偵查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等高官涉貪,「人有問題要辦人」,以往檢察官須透過層層關卡才能偵辦權貴,更不該因噎廢食,把整個制度都拆掉。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表示,中華民國的制度不可能造成權力腐化,「連總統都沒有辦法,何況是特偵組」,民進黨變更議程、不記名投票手段,都是議事程序的嚴重瑕疵,民進黨應該先就設立特偵組道歉。

由於法案協商已逾1個月未處理,須進入表決階段,國民黨則提須優先處理「散會動議」,經表決後最終以總出席105人、同意57人、反對45人、棄權3人,確定散會,草案將擇期再處理。國民黨立委孫大千在表決前曾要求主席宣布,「不得擅自操作別人的表決器」,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拋擲議事日程書表達散會抗議。

因為立法院院會每周五、二為一次會議,國民黨13日的散會動議,連帶造成17日的院會不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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