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賊案收押簡志霖等人 宏達電:違反操守,必毋枉毋縱

記者洪聖壹/台北報導

宏達電今年 8 月,對設計部副總簡志霖、處長吳建宏及工程師黃弘毅提出告訴,指出三人洩露內部資料與勾結業者謊報設計費用,並有串證逃亡之虞。台北地檢署於 8 月 31 日下午裁定簡志霖,吳建宏 2 人羈押禁見。對此,宏達電稍早發表聲明回應,針對內部規範,如有任何違反情形,必定毋枉毋縱。

台北地檢署指出,宏達電公司今年 8 月,指控研發部門副總簡志霖、設計部處長吳建宏及首席設計師黃弘毅等人,涉嫌虛報設計費近新台幣 1,000 萬元,以及向大陸廠商洩漏公司內部機密。簡志霖還計劃帶走吳建宏、黃弘毅等人,準備自行創業,在台灣、大陸籌設新公司,並攜帶宏達電內部資料與大陸當地手機廠商、政府洽談合作。

為此,台北檢調單位受理案件後,發現他們曾帶商業機密到大陸公開簡報,即使簡志霖及吳建宏聲稱「不是機密」,但為求慎重起見,已經於 8 月 31 日下午將兩人以涉違反證交法及營業秘密法,有串證及逃亡之虞,來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涉案人,則以 10 萬元至 30 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對此,宏達電表示,公司有足夠的人才儲備及適當的管理架構,營運及發展不會因個別人員的離職而受到影響,下半年產品仍按原計劃進行。而針對簡志霖等人,宏達電則回應,「本公司向來注重員工的道德與廉潔操守,亦重視公司創意、智慧財產以及公司機密的保護。如有任何違反情形,必定毋枉毋縱。因本案目前已進入檢調偵辦,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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