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統馬英九表示:不運動就是懶!(圖/取自總統馬英九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擁有共同興趣又如何?台北蘇姓男子和妻子都是運動愛好者,因馬拉松比賽結緣,但婚後2人常為各種小事爭吵,未滿一年蘇妻子就帶著兒子搬回南部,指控丈夫在她產子當天還去比賽,「馬拉松對他來說比小孩重要!」蘇男反控妻子把婚姻想得太美好,不符期待才見笑轉生氣,最高法院判准2人離婚確定。
蘇妻向法官抱怨,老公婚前就失業,懷孕期間也不陪她產檢,動輒把2人關係惡化怪罪於自己的父母,「非常不孝!」還有嚴重潔癖,實在沒辦法跟他繼續生活下去。
但蘇男辯解,他從事自由業工作,並非妻子講得無業,反控老婆拜金奢華,喜歡購買高價的奢侈品,若不順其意就要發火,有一次還把臭豆腐砸在2人共乘的機車上,嫌他窮酸、沒用。
最高法院感嘆,雙方結婚不到兩年,就因諸多小事告來告去,判准離婚確定,並裁定蘇男需按月付小孩7千元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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