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正名「防災假」 放錯不須補班補課

我們想讓你知道…颱風假、防災假都好,錯放也是應該的啦!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5日表示,因多數地方政府反對,若停班停課後與天然災害實際情形不符,考量不可抗力因素非全般能預測,因此不會再補班補課。此外,地方政府也認為,媒體稱呼「颱風假」名實不符,應該改為「防災假」。

因應近年來全球因氣候變遷引發短時間強降雨愈發激烈,人事總處於7月27日邀集相關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等專業機關及各地方政府,研商將「短時強降雨納入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通報作業機制相關事宜」會議。

會中中央氣象局等相關專業機關表示,目前對於短時強降雨之氣象預報技術仍非常有限,且因各縣市政府排水系統、交通、地形地貌不一,訂定統一之短時強降雨基準有其困難;另於會後經彙整各地方政府意見,大多建議暫不須將短時強降雨納入通報基準。未來如發生短時強降雨時,各地方政府直接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2條第2款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決定停班停課。

人事總處表示,上次會議中有部分機關建議,如因天然災害發生宣布停止辦公及上課可否於事後再補班補課部分,考量天然災害發生係屬不可抗力因素,非全般能預測,又事後補班補課機制,影響民眾生活作息,經通盤考量,以不採行補班補課機制為宜。

人事長黃富源(右圖)表示,天然災害發生是否停班停課由地方政府決定;經調查,絕大多數縣市認為若停班停課後再補班補課徒增困擾,不贊成事後再補班補課,因此人事總處決定不實施。

黃富源又說,地方政府認為媒體稱「颱風假」,名實不符,應該改為「防災假」。至於明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放假日,黃富源說,人事總處徵詢各界意見,已將放9天和6天兩案陳報行政院核定,目前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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