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假不併入病假計算 立委蘇震清擬修法護女性

我們想讓你知道…如果可行的話,對女性是一大福音。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新北市有設計公司男主管刁難女員工請生理假,公開數落「白目、囂張」而遭到勞工局依《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五萬元,類似的情況未來應會逐漸減少。民進黨立委蘇震清1日表示,現行法規內女性生理假併入病假計算,壓縮到女性病假日數,並不符合性別平等的立法宗旨,因此準備修法,讓生理假獨立出來。


▲生理假與病假脫勾,對女性是一大福音。(圖/取自網路)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指出,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生理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蘇震清表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曾有研究報告指出,生理假應獨立於病假、事假之外,且不得將生理假納入考績評核內。

對於蘇震清的想法,專攻勞工關係的國民黨立委吳育仁表示,思考修法保護女性時,鷹考慮是否會讓雇主雇用員工時卻步,造成「逆歧視」。吳育仁說,生理假是否獨立與病假之外,學界有很多討論,既然法規強定性別平等的話,那不如男女都各多1天病假。吳育仁認為,依造他觀察的結果後,生理假應可請數個小時或半天,不必硬性規定要請1天。

勞工局強調,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時,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但不能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處分,也不可以要求員工請病假替代,若女性勞工請生理假時遭拒絕,可向勞工局申訴。

男主管罵會請生理假的人就是白目 公司挨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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