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三法大翻修 楊麗環主張大格局興利往國際發展

我們想讓你知道…數位匯流不是只有有線電視 網路也很強大 時代真的不同了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1日審議廣電三法,葉宜津、管碧玲、楊麗環、李鴻鈞(右起)進行協商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攸關台灣數位匯流產業發展的《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簡稱廣電三法)修法21日在立法院登場,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呼籲,台灣媒體市場規模太小,修法應採大格局,放寬心胸,以興利取代防弊,鼓勵台灣傳播業往國際發展。

本周立法院密集審議廣電三法,包括行政院版在內,有高達20多種不同立委提出的版本,其中不乏對黨政軍間接投資媒體、有線電視跨區經營、跨媒體經營股權等有各種限制的條款。由於新舊任NCC委員即將更替,李鴻鈞委員以程序發言建議等新委員就任後再議,經協商後仍決定逐條討論,但不預設立場一定要有決議。

楊麗環(左圖)認為,法令限制太多,為了除弊連興利也沒有,時代已經不同了。她認為,有線電視跨區經營只需在內容上給給予約制,而且何謂壟斷?只是在台灣島內就叫壟斷?真正的壟斷是在世界上,像是美國媒體這才叫壟斷,「我們只小小幾百萬」。

楊麗環還說,台灣市場太小,逼得演藝人員去大陸發展,講一些當地的話,為了吃一口飯要被台灣觀眾講話。心胸要放廣一點,不是只有島內,面臨全球化,現在全球市場縮減,台灣更應開放,台灣本土很有創意,但走不出去很悲哀,韓國成為國際影視強國,他們都是股權五成以上大公司。

但也有立委持不同看法,管碧玲(上圖)表示,開放廣告置入與贊助無上限,節目自制率比率取消,這種數位匯流方向是財團化,替全球化資金併購本土媒體,只會造成媒體集中化跟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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