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開車保命 富少載女友夜遊撞死男大生判刑

 

▲ 開BMW載女友夜遊撞死男大生,曾姓男子翻供判刑1年2月。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34歲男子曾詠翔1年多前開著BMW轎車載女友到深坑夜遊,行經深坑南深路彎道時疑似車速過快,撞死對向騎機車的蕭姓男大生,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開庭時曾男說詞反覆,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他沒有悔意,判處1年2個月徒刑。

這起車禍發生於102年11月間凌晨台北市南港往新北市深坑的南深路上,當時男子曾詠翔駕駛白色BMW轎車載著彭姓女友夜遊,同行的還有友人的兩部車,行經一處彎道時與對向一部機車發生擦撞,BMW轎車摔下邊坡,車頭扭曲變形,擋風玻璃幾乎整面碎裂,車上2人先後被救出。

曾姓男子在警消協助下爬回馬路,獲救時一臉驚魂未定,事後表示翻落山谷時車頭朝下先撞到樹木又翻轉過來,還好車子夠堅固才保住性命,但和他對撞的東南科技大學蕭姓男大生因為頭部、腹部嚴重出血就此斷了性命。

事故發生現場又是彎路又是上坡,問題就出在曾男不顧危險超車,檢警勘驗車禍現場後,發現雙方撞擊點在男大生的車道上,研判曾男搶快跨越雙黃線,才會釀成死亡悲劇,即便事後他到不幸身亡的男大生靈堂上香,仍然得不到家屬諒解,死者媽媽情緒很激動,怎麼也沒想到年紀輕輕才20歲的兒子,就此斷送寶貴性命。

曾姓男子平日穿戴時髦,車禍發生後還被爆出假造建中畢業、清大肄業學歷,順利通過面試在光電公司上班,月領4萬8000元,他當時曾出面說明,「車子是我自己買的,並不像有些媒體說的車子是什麼我20歲生日,我爸送我的生日禮物,我們家只是一般家庭,有關於家人的隱私,我也不想要多透露什麼。」

曾男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後,庭訊上說詞反覆並指沒有監視器佐證,且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士林地院法官認為他沒有悔意,過失致死罪最重判2年,判他1年2個月,不得緩刑,全案仍可上訴。開著堅固的生日禮物轎車保住自己和女友,卻奪走男大生正值青春年華的性命,留給死者家屬永遠無法抹滅的傷痛。(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