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友載到摩鐵暴力性侵 女大生崩潰求救「我被那個了」揪惡狼

▲苗栗1名女子2019年前6月北上中壢找友人玩向陳姓男子借宿一晚,陳男當晚欲性侵遭拒,憤而找友人硬上得逞還強索10萬元才放人,女子事後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女大生見網友卻被騙去摩鐵性侵,惡狼遭判3年10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朱姓男子在交友軟體認識女大生,假藉要騎車載她兜風並接送上班,當天卻直接開車將女大生載到摩鐵,以毆打、掐脖等暴力手段性侵,犯後朱男被逮,還強辯兩人是合意性交,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朱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朱男於2023年9月20日玩交友軟體,認識女大生蕾蕾(化名),並約好於24日上午騎機車載蕾蕾去兜風,順便載她去上班。沒想當天朱男開車赴約,一等蕾蕾上車就直奔摩鐵,抵達後才表示休息一下就載她去上班。蕾蕾因1個多小時後就得上班,便坐在床上滑手機等待,沒想到朱男突然從後面熊抱喊「有點想要」並強掀衣物。

蕾蕾花容失色,雖一度掙脫往房門逃跑,仍被朱男拖回床上,強行性侵得逞。過程蕾蕾拚命抵抗,遭朱男用拳頭毆打頭部、掐頸壓制,導致她全身多處抓傷和瘀青。直到朱男逞慾後到廁所盥洗,蕾蕾驚慌向女性友人傳訊求救「我被那個了」、「幫我叫警察」、「快快快」、「他還暴力」、「怎麼辦」,並趁朱男從廁所出來後,進入廁所將門反鎖。而朱男在警方到場前就先逃離摩鐵,仍被警方循線追緝到案。

全案審理時,朱男辯稱他和蕾蕾是合意發生性行為,他在前往旅館的路上,曾詢問蕾蕾是否願意當他的女朋友,蕾蕾有點頭答應,在摩鐵時蕾蕾沒有試圖逃跑,是他想追求刺激感,自己把摩鐵房門打開一條縫,主動把蕾蕾往房門推過去,蕾蕾發現後將門推回。他離開時還隔著廁門跟蕾蕾說「如果還要繼續跟我交往就主動聯絡我」,因為蕾蕾並沒聯絡他,兩人就沒聯絡了。

台北地院審理,法官不採信朱男說法,認為蕾蕾傷勢、下體驗出朱男DNA、友人證詞等證據,都與蕾蕾證詞一致,判定朱男犯行屬實,然而朱男對蕾蕾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歷經偵審卻還否認犯行,也未和蕾蕾和解,依朱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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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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