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主導修法烏龍又一樁!無施行日期公教退休金沒變多 翁曉玲氣炸

▲▼ 外交國防委員會-翁曉玲     。(圖/記者黃克翔攝)

▲藍委翁曉玲。(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2025年底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確定停砍公教人員年金,並停止退休所得替代率調降回溯至2023年。不過藍委翁曉玲昨(12日)發現,銓敘部讓113、114年退休人員退休金被溢扣,金額約40至50億元,銓敘部應「連本帶利退還」。但實情是,翁曉玲修法時未載明施行日期,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新法12月28日上路,且沒有追溯生效條文,等於生效前的退休金發放仍適用舊法,不會有補發差額情形。

銓敘部應「連本帶利還退休金」

在野黨團力推反年改,去年底三讀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銓敘部則示警,將導致退撫基金減損4年壽命。而考試院日前也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正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邀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銓敘部長施能傑等人針對「立法院通過之警、消、公、教退休金改革法案具體執行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而銓敘部於書面報告表示,因有近18萬已退休公務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尚需重新審定,銓敘部刻正依新規進行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故在完成重新審定之前,暫先依原規定發給退休金,待相關系統修正完成,即據以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職)所得,再依規定辦理。

藍委翁曉玲質詢時批評,賴政府不願意提高退休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目前為止都沒有編列預算,去年總統已經公布了退休金停砍法案,所得替代率會停在112年的水準,但113、114年退休老師已經被扣除的退休金也被溢扣,銓敘部應「連本帶利還退休金」。翁試算,2024至2025年間,以月領4萬退休金的公教人員為例,將被扣減累積退休金約14400元。翁曉玲氣得批評銓敘部的行為「很無恥」,並強調立法已經明確,若調整作業需拖半年,將卡考試院預算半年。

但仔細審視修法過程可發現 ,反年改法案是去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總統賴清德12月26日公布法案。由於翁曉玲主導的修法中未載明「施行日期」,亦無回溯條款,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在「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因此停砍退休金的《退撫法》真正上路日期是12月28日。

法律不溯及既往不存在「向前補發」

簡而言之,新法生效後(2025/12/28 起)所有退休公務員的每月所得,一律改依2023年度所得替代率進行認定與計算,但新法生效前(2025/12/27 前),則是依照當時施行的舊規定辦理。銓敘部也特別澄清,法律不溯及既往,因此不存在「向前補發」2024年及2025年兩年度退休金差額的情況。

施行日期部分,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解釋,退休軍公教的生效時間是12月28日,修法中並沒有追溯生效的條文,等於生效前的退休金發放是適用舊法,修正文效果會變成新法生效後才恢復到112年進行適用。銓敘部長施能傑補充,因法律中未指定生效日,因此照中央法規標準法適用總統公告後三天生效法律。

施能傑指出,公教停砍修法已於去年12月28日起生效,銓敘部本於合法合憲處理原則,已於今年1月2日下達通案執行措施。因此,自法律生效日以後審定的退休案,改以退撫法所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認定,但在法律生效日前的退休所得替代率,則仍應依原規定辦理。

如此粗糙入法為難考試院

針對修法烏龍,綠委吳思瑤表示,翁曉玲要求返還兩年溢扣退休金,但條文修正時並沒有訂施行日期,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十三條規定「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這是立法者要知道的,修法的沒有搞清楚,反而要求銓敘部、考試院違法行政,修不好還要怪銓敘部。

吳思瑤也強調,試算期限大概六個月,跟當事人確認、系統重做,中間還卡一個過年,2017年推動年改時,有把一年準備期入法,所以沒有這種「普隆共」,沒有把配套想清楚,如此粗糙入法、為難考試院,真是整組壞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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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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