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捷警官涉亂倫性侵案,被告身亡,士院之後將判決公訴不受理。(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1名53歲鄭姓主管,遭親生女兒指控自2010年至2017年間多次性侵,檢方依多項妨害性自主罪將其起訴,案件原定於明(14)日續行審理。不料鄭男日前被發現陳屍住處,案件因此出現重大變數,士院之後將會依法諭知公訴不受理,刑事程序隨即終結。
鄭男於本月11日在內湖住處被發現死亡,初步未見外力介入,實際死因仍待釐清。由於鄭男是在案件繫屬法院審理期間內死亡,依法律規定,國家對其刑罰權將因此消滅,法院也無法再就相關指控進行實體審理。
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規定,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判決;同法第307條亦規定,此類情形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實務上,後續將由法院調取戶役政資料與相關紀錄確認被告死亡事實後,就其被訴部分諭知公訴不受理,以終結本案刑事程序。
巧合的是,本案原訂於明(14)日上午開庭,卻在開庭前夕傳出被告身亡,原本即將展開的審理程序因此被迫中斷。
回顧案情,鄭男女兒於2024年4月在友人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指控父親自她13歲起,長期以酒後失控為由對她性侵,時間橫跨7年。士林地檢署調查後,於2025年1月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及利用權勢性交罪等罪名起訴鄭男,案件並於同年3月首次開庭。
案件原本即將進入實體審理,如今卻因被告驟然身亡而依法中止,也意味這起涉及長期亂倫性侵的重大案件,將無法在刑事法庭中獲得有罪或無罪的實體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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