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高官何建忠性侵少女!犯案後從容赴論文口試…大談社會安全網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執行秘書何建忠(右),涉嫌利用職務之編篩選通報自殺個案的少女,並佯裝嫖客約出性侵得逞(圖/翻攝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何建忠(右)。(圖/翻攝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

記者吳奕靖、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何建忠(42歲)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透過公家機關系統中篩選遭通報的列管少女,並選出其中一名誘出性侵得逞。離譜的是,何建忠當時正在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修業,114年6月30日性侵完少女後,7月18日仍能悠悠哉哉前往學校參加論文口試,大談社會安全網議題,行徑令人不齒。

雄檢起訴指出,何建忠利用平日監督、輔導通報個案的職務機會,透過公務系統調閱民眾個資,層層篩選後,鎖定一名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憂鬱症的16歲少女,透過公務系統得知少女手機門號後,以暱稱「星」加入少女通訊軟體好友,並佯裝成隨機尋找性交易對象的嫖客,邀約少女見面。

少女收到何建忠訊息後,因懷疑對方可能握有自己的不雅照,為釐清真相並防止外流,迫不得已答應與何建忠見面,未料何竟開車將她載入摩鐵,並以體型優勢,不顧少女哭泣抵抗,強行性侵得逞。完事後何建忠還強行將3600元塞入少女包包中,對少女身心造成巨大創傷。

檢方調查,何建忠為約聘公務員,高雄醫學大學心理學畢業,案發時正在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修業;離譜的是,何建忠6月30日性侵少女,但7月18日仍能前往學校參加論文口試,題目還是「刑法中保安處分之監護處分評估小組決策歷程之探究」,大談社會安全網議題,與何建忠獸行形成鮮明對比。

案發後何建忠遭羈押3月,直到1月1日期滿後才以20萬元交保。全案經檢方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刑10年6月;衛生局也火速於114年8月11日解聘何建忠。另何建忠妻子原任職於社會局,得知丈夫涉嫌性侵少女挨告後,竟協助查詢強暴案偵辦進度,涉嫌洩密,遭記2大過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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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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