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貨輪廢油」倒基隆河!害民眾汙水吞肚 將誠5人羈押禁見

▲基隆市府啟動1127水污事件補助。(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基隆碇內大排遭偷排廢油汙水。(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莊智勝/基隆報導

基隆河11月27日爆發油汙汙染事件,導致基隆、汐止地區民生用水受到汙染,影響10餘萬戶。全案經基隆地檢署追查,發現世紀貨櫃儲運場內的將誠公司涉嫌偷排廢油汙水嫌疑重大,10日發動搜索將游姓負責人等7人帶回,複訊後將游男等5人聲押禁見,另2人則分別諭知4萬、5萬元交保。今(12日)基隆地院開庭後,裁定5人全數羈押禁見。

基隆檢方指出,本案發生後立即立案偵辦,並啟動檢警環機制展開調查,經過濾相關事證,發現位於基隆河岸附近、暖暖區之將誠公司涉嫌違法貯存、處理廢棄物,遂於10日發動搜索,將公司負責人游男、員工等7人拘提到案。

檢方調查,將誠公司為廢棄物處理公司,收取油汙廢水後,依規定須以油罐車載往桃園地區一家公司進行付費處理,但將誠公司疑似為了節省成本,竟將從台中港貨輪收取的廢油存在油罐車內,並偷偷排到源遠路102巷碇內大排中,廢油沿著排水溝流入基隆河,造成大面積汙染,汙水因此被台水抽取,進一步送到基隆、汐止用戶家中。

檢方進一步訊問後,認為負責人游男、何姓員工、許姓員工、張姓員工、江姓員工等5人涉有重嫌,且有串證、滅證之虞,依水汙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等聲押禁見,另2名王姓員工則分別諭知4萬、5萬元交保。

此外,基隆市環保局和環境部在追查汙染源過程中,發現正方倉儲及盛星動力公司也涉排放廢水,分別裁罰60萬及100萬元,而兩家公司雖都有偷排廢水,但均非元凶。

▼將誠公司涉嫌將廢油偷排入基隆河中,檢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將誠公司將廢油偷排入基隆河中,檢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基隆地院指出,有關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羈押被告游○梵、何○玲、許○偉、張○盛、江○強等5人一案,本院案列114年度聲羈字第167號,經法官訊問後,認被告5人共同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前段、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前段、刑法第190之1條第2項等罪嫌,有檢察官提出之相關事證在卷可佐,足認其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核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授物件。

▲▼將誠公司將廢油偷排入基隆河中,檢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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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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