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鎮民代表翁裕凱(左圖/翻攝自內政部資訊網)與蔡云豪(右圖/翻攝自內政部資訊網)因多項罪嫌遭提公訴。
記者林名揚、葉品辰/金門報導
金門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發生酒後駕車、故意衝撞並持刀攻擊、聚眾鬥毆等案件,其中當事人蔡云豪與翁裕凱均為金門鎮民代表,現金門地檢署偵辦終結,同時依公共危險及聚眾鬥毆罪,起訴翁裕凱及其李姓、林姓友人,並依公共危險酒駕及偽證罪嫌將蔡云豪起訴。
據了解,蔡云豪當日在KTV飲酒過後開車回家,在自家住處前與翁裕凱,及翁的林姓、李姓友人發生衝突,翁3人離開後,蔡因擔心遭報復,找來自己的2名友人,但翁3人隨後開著賓士趕到蔡家,看到蔡駕駛的BMW後,隨即迴轉並逆向跨越車道加速衝撞,並下車持開山刀等多種刀械攻擊蔡3人,隨即逃逸。員警獲報到場後將蔡送醫,卻也發現蔡男酒駕,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49毫克。
檢察官於偵辦過程中,發覺蔡男於案發當時酒後駕車,為隱瞞與翁等人聚眾鬥毆等犯行,竟騙檢察官「只有發生口角,完全沒有肢體衝突,我的傷是被玻璃割傷的」,涉嫌偽證罪。
全案經偵查終結,金門地檢署調查後,依公共危險及聚眾鬥毆罪嫌,將翁、李、林3人起訴,蔡男也被依酒駕公共危險罪及偽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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