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首腦押解返台 扯出「毒梟御用律師」內幕!涉洩密遭判刑停職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毒品通緝犯黃立為在2020年至2021年間策畫從泰國運毒至台灣,落網後被判刑10年6個月確定,他卻趁機潛逃出境,直到昨日(12日)才被解送回台。此外,這起案件還牽扯到被稱為「毒梟御用律師」的劉政杰,他曾因涉嫌將偵查中的案件資料透露給未到案的共犯、教唆作偽證,被法院判刑,甚至一度受到懲戒停職。

▲▼毒梟黃立為押返台灣歸案。(圖/調查局提供)

▲毒梟黃立為被解送回台。(圖/調查局提供)

黃立為是台泰跨國販毒集團首腦,過去因運輸數公斤K他命毒品闖台案件,經法院三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定讞,他卻趁機潛逃出境,因而遭到通緝。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在2024年6月1日接獲泰國移民局通報,有台灣旅客持用疑似偽造護照,企圖自柬埔寨搭機闖關入境泰國,經查確認就是黃立為,經台泰警方合作規劃,最終在今年6月12日將人解送回台。

不過,這起案件還意外扯出被稱為「毒梟御用律師」的劉政杰,他之前在一起毒品案中,受黃立為委託幫陳姓男子辯護,又趁陳男遭聲押,律師可申請閱卷的機會,拍下相關扣押物品一覽表,並將陳男已經供出毒品上游「大飛」等偵查內容洩漏給黃立為。當時黃立為尚未落網,他擔心遭循線查獲,於是叫即將被查到的劉姓同夥丟掉手機滅證。

而在另外一起2020年的案件中,販毒集團成員蔡耀鋒為了確保自己不被追查到,同樣找上劉政杰陪同洪姓同夥應訊,事後再透過劉掌握檢調偵辦案情。後來事情曝光,劉政杰被檢方認定涉嫌洩漏偵訊內容、教唆共犯作偽證並依法起訴,2022年他受到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職4個月,2023年10月他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沒想到劉政杰復職之後又再犯,把偵查內容洩漏給他人,去年2月遭桃園地檢署聲押,後來以1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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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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