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粉誤信業配廣告遭詐百萬 「蔓樂爸」挨告判賠16.8萬

▲▼ 哭泣,傷心,OL,悲傷,失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網紅「蔓樂爸」因業配投資廣告,害女粉被詐騙百萬,被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網紅「蔓樂爸」在IG主打親子育兒、減脂料理,被粉絲讚為模範爸爸,目前在IG有13萬粉絲,連女星小S都有追蹤他,日前「蔓樂爸」剛透露自己7年沒上班,在家帶兩個小孩,靠自媒體月收30萬以上,卻爆出因在2023年業配詐騙投資廣告,導致女粉被騙走百萬積蓄,被女粉告上法院。板橋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蔓樂爸」當時粉絲雖有5.6萬,但無證據顯示他為知名公眾人物,只需作為「廣告薦證者」賠償他業配報酬的10倍,判他要賠16萬8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女為「蔓樂爸」粉絲,2023年10月16在「蔓樂爸」現實動態上看到投資廣告,私訊問「請問蔓爸為何會推薦這個」,「蔓樂爸」回稱「一個合作、稍微了解後覺得還行、我自己是沒有玩、如果有多餘的閒錢想試看看再考慮」,吳女表示「真的啊因為現在詐騙很多,會以為會不會有問題、不過你推薦的我覺得大家會滿相信的,所以來問一下、交給專業投資、如果合法也是很好啊」,「蔓樂爸」回答「對啊」,吳女因而誤信該投資合法,點擊連結和自稱投資管理公司的帳號「楊勝君」聯絡,半個月內慘遭詐騙107萬餘元,憤而報警,並將「蔓樂爸」告上法院。

據調查,詐團以「楊勝君」為名義,向「蔓樂爸」提出合作業配限時動態的需求,「楊勝君」表示會提供文案,由「蔓樂爸」代發限時動態及標記「楊勝君」,再加上一段推薦文字,若有粉絲詢問,就想辦法叫粉絲私訊「楊勝君」,委託成功會另外再給「蔓樂爸」介紹費。「蔓樂爸」則在發布現實動態時,按要求表示該投資為「合法」等文字。

法官審理,認為「蔓樂爸」幫助廣告主以廣告資訊取信於自己的粉絲,卻在刊登廣告前,並未就該投資是否「合法」進行查證,就按要求在推薦上標示「合法」等文字,導致吳女遭詐騙,「蔓樂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另「蔓樂爸」辯稱,他得知「楊勝君」為投資詐騙後,已在2023年11月10在IG上表示終止合作,然而法官指出,「蔓樂爸」在此前已完成14次投資廣告,共收取1萬6800元報酬,吳女的百萬存款也已被騙走。

不過法官說,「廣告薦證者」若不是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只在收廣告主報酬的10倍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所謂知名公眾人物的定義,應在社會上對一般公眾有相當知名度,而「蔓樂爸」在案發時雖有5.6萬粉絲,但無證據顯示知名度已達為一般公眾所得知,因此只需賠償所得報酬10倍,共需賠吳女16萬8千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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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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