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罷團擺攤影響生意 吊嘎男嗆「見一次打一次」下場曝

▲罷團在騎樓擺攤供民眾聯署。(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罷團在騎樓擺攤供民眾連署。(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33歲宋姓男子不滿罷團未經同意於朋友店前騎樓擺攤影響生意,對70歲蒲黃女及65歲黃女等2志工語氣措詞不佳,更對2女揚言「見一次打一次」,警方獲報趕抵立即隔離後,現場告知雙方權利義務,經請示桃園地檢署後,已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案說明,訊後將依刑法恐嚇罪嫌對宋男函請偵辦。

▲但黑衣背心男不滿罷團未經同意於朋友店前騎樓擺攤影響生意發生爭執口角並出言恐嚇。(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但黑衣背心男不滿罷團未經同意於朋友店前騎樓擺攤影響生意,發生爭執口角並出言恐嚇。(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中壢警分局於25日17時許獲報,在中壢區福州二街有民眾糾紛,警方立即派員到場,經了解,宋姓男子不滿罷免第三選區魯明哲立委團體,未經同意於朋友店前騎樓擺攤影響生意,對現場蒲黃女及黃女等2志工語氣措詞不佳,更對2女揚言「見一次打一次」、「還是叫年輕人來處理一下比較快」,警方立即隔離雙方,後續市議員黃崇真助理也到場,員警現場告知雙方權利義務,在場市議員助理及當事人均表示無意願提告。

▲警方獲趕抵對制止雙方,並依刑法恐嚇罪嫌將宋男函請偵辦。(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警方獲趕抵制止雙方,並依刑法恐嚇罪嫌將宋男函請偵辦。(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經檢視警方到場前之網路流傳現場側錄影片畫面,並請示桃園地檢署後,再次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案說明,訊後將依刑法恐嚇罪嫌將宋男函請偵辦。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強調,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表達意見應在合法範圍內,若涉不法,警方必定依法偵處,確保社會安定。警方呼籲,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表達意見應在合法範圍內,若涉不法,警方必定依法偵處,確保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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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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