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持酒瓶自背後攻擊高中少女,企圖性侵。(AI協作圖/記者吳銘峯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曾姓男子2022年間,上午8點多時在桃園中壢區某大樓騎樓下,看到高中少女小施(化名)獨自坐在椅子上,曾男認為有機可乘,持酒瓶從背後攻擊小施,壓制小施後,意圖在光天化日下性侵小施。小施奮力反抗,上半身衣服幾乎全遭扯掉,半裸報警求救。一審將曾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4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改判曾男有期徒刑6年2月。
曾有多次竊盜前科的曾男,2021年6月間才假釋出獄,出獄後僅能擔任臨時工,生活不穩定。判決指出,曾男於2022年10月間,上午8點40分左右,曾在中壢火車站附近的商業大樓騎樓下,看到當時因為翹課,坐在騎樓下座椅的小施。
小施當時穿著高中制服、揹著書包,乾坐在騎樓下;雖然有看到曾男出現,但沒有太在意。之後小施起身準備離開時,突然後背遭到曾男以酒瓶猛砸。曾男隨即以手、腳夾住小施,並伸手脫小施的褲子,口中還詢問「幾歲?家人住哪裡?有沒有做過愛?」小施掙扎著想要離開,但曾男拉住她的頭髮,,跟小施說「我不想弄到這種東西,安靜一點,做一次愛就放妳離開這邊」。
小施仍奮力抵抗,曾男也猛力拉扯,將小施的外套、上衣幾乎全部扯掉,小施裸背狂奔,逃往附近派出所求救。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曾男,並起出一把空氣槍。曾男坦承以酒瓶攻擊小施,否認企圖性侵小施;但又無法解釋為什麼要拉扯小施,甚至將她上衣全都扯掉。全案偵查終結,檢方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曾男有罪,重判有期徒刑6年4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認為曾男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對自身犯行反省與悔過,亦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損害,犯後態度惡劣,因此仍將曾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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