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炒作TDR判刑30年5月定讞落跑,檢方發布通緝抓人,並聲請沒入1億元保證金。(圖/翻攝刑事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連一鮑魚創辦人鍾文智因炒作TDR(存託憑證)、不法獲利4.7億餘元,日前被依《證券交易法》判刑定讞,他棄保潛逃,意外揭發高院未延長鍾佩戴電子手環接受科技監控的諸多違失,檢方除發布通緝抓人,並聲請沒入鍾歷次所繳保證金共1億元,台北地院率先裁定沒入其中1筆3000萬元保證金與實收利息。
鍾文智因炒作揚子江TDR等5檔存託憑證,一審被台北地院依《證交法》高買低賣證券等罪合併判刑18年,二審高院酌減改判17年半,上訴最高法院後,上月(3月)12日被判刑累計30年5月定讞,待檢方另行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
但鍾文智隔天(13日)未依交保附加條件,向住處轄區派出所定期報到,之後有如人間蒸發。負責通知鍾報到服刑的台北地檢署立刻發布通緝,一方面佈線抓人,同時聲請法院沒入鍾歷次繳交的保證金。
鍾文智在本案一審審理期間就有棄保潛逃紀錄,2016年被沒入500萬元保證金,2017年1月落網被解送執行另案1年8月徒刑,出獄後在本案審理期間,又3度獲准交保,金額分別為一審於2018年裁定5000萬元、2021年判決後加保3000萬元,以及去年(2024年)10月14日,高院代最高院調查是否延長鍾的科控措施,裁定加保2000萬元。
其中3000萬元與2000萬元是鍾文智以自己名義具保,北院調查北檢的沒入聲請,認定鍾已逃匿,上月31日裁定沒入鍾繳納的3000萬元保證金與實收利息,高院受理檢方聲請沒入2000萬元保證金,尚未裁定。
至於最初5000萬元保證金,是由鍾文智的妹妹具保,法官還須傳喚具保人到庭陳述、完成相關程序才能處理。
鍾文智判刑定讞後逃亡,也意外揭露高院當時准許鍾加保2000萬元、不用延長佩戴電子手環接受科技監控措施,竟沒製作正式裁定通知檢方以便抗告,事發後才補做裁定上網公開,但又傳出法官抽換與檢方連繫的公務電話紀錄等嚴重違失。
面對外界抨擊高院有縱放綠色權貴之嫌,高院自律會決議建請高院院長以高院名義,將處理鍾文智加保且免延長科控措施的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移送評鑑,邱忠義並免兼庭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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