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事業也要查有無陸身分證 陸委會:進展非常順利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圖/記者陳冠宇攝)

▲陸委會。(圖/記者陳冠宇攝)

記者陳冠宇/台北報導

政府近期正清查公務人員不得持有大陸身分證、護照、定居證、居住證,並填寫具結書。這波清查範圍擴及公設財團法人與公營事業,陸委會表示,這項清查工作推動迄今,獲得絕大多數現職人員的配合,進展非常順利,很快就會完成。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日前表示,最近正在請公務人員做具結,有看到一些反對意見,但是從民國93年開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規定只能有單一身分,也就是說,若擁有對岸的身份,台灣的身分就會被取消。

梁文傑當時提到,若有不實陳述,被發現的話將會有法律責任,或者根本不具結的話,對公務機關來說,可能就會有任用上的疑慮,當事人必須承受這個風險。

據媒體報導,這波清查範圍已擴大至公設財團法人與公營事業,約聘僱人員也不例外。

對此,陸委會透過書面表示,公設財團法人或公營事業是由政府公款出資設立,絕大多數由政府指派官員或代表人擔任負責人,受主管機關指揮監督並執行特定政策任務,其所聘用人員必須符合法律和用人標準。

陸委會指出,政府信賴絕大多數同仁都會遵守國家法律,也充分相信全體軍公教人員、公營事業及公設財團法人員工的具結結果。

陸委會強調,本項宣導及清查工作推動迄今,獲得絕大多數現職人員的配合,進展非常順利,各項工作很快就會陸續完成。政府感謝絕大多數現職人員對清查工作的配合。

▼政府要求公務員具結「未領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圖/翻攝自Facebook)

▲▼銓敘部日前要求公務員具結「未領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圖/翻攝自Facebook/翁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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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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