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盼「20年投資禁令」鬆綁 教育部點頭3個月內修法

▲▼私校提案希望取消投資同一公司10%限制,教育部同意放寬,並表示3個月內完成修法。(圖/教育部提供)

▲私校協進會希望取消投資同一公司10%限制,教育部同意放寬,3個月內將完成修法。(圖/教育部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受少子化影響,私校經營越來越困難。為了私校長遠發展,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提案,建議在落實私校自我管理前提下,適度鬆綁累積盈餘得轉投資或流用的額度與標的,放寬現有投資同一公司10%限制。教育部指出,上述規定已有20年歷史,未來會朝向放寬,但比例還要研議,會列為今年優先推動草案,將在1個月內邀請私校代表討論,盼3個月內完成修法。

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日前在宜蘭大學舉行。由於少子化導致私校經營越來越困難,加上學雜費調漲不易,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何明果在會中提案,希望能夠適度鬆綁私校累積盈餘可以轉投資或流用額度與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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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果指出,根據現有私校法規定,私校收入應該悉數用於當年度預算支出,有剩餘款,經過學校法人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可以將累積盈餘二分之一額度內,轉而有助於增加學校財源投資,而投資的項目、條件、比例、限制等,則由教育部訂定。

何明果進一步表示,根據現有規定,為分散私校投資風險,投資同一家公司發行股票或公司債,累計額度不可以超過10%上限,建議在落實私校自我管理前提下,適度鬆綁累積盈餘得轉投資或流用額度,放寬現在投資同一公司10%限制,請教育部研議相關修法,並尋求立法院支持,推動完成修法。

教育部指出,上述規定已經有20年歷史,未來會朝向放寬。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也同意,但他也坦言,放寬比例到哪還要再研議,高教司會列為今年優先推動草案,將在1個月內邀請私校代表進行討論,希望3個月內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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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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