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除夕夜台南東區生產路燒烤店發生兇殺命案,41歲鄭姓男子遭老闆周元良砍死。(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2024年除夕夜發生台南東區燒烤店兇殺命案,41歲鄭姓男子因為恩怨,和哥哥一同前往燒肉店找43歲老闆周元良理論,鄭男持斧頭衝入店內朝周砍去,鄭男在衝突中,反遭周涉嫌持刀刺殺胸部等部分受傷,經送醫急救不治身亡,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認周嫌防衛過當,13日下午依傷害致死罪,判周男6年徒刑。
判決指出,2024年2月9日晚上8時50分許,41歲鄭姓男子,與台南市東區生產路一家燒烤店負責人周元良為了他人的債務問題在臉書互嗆,鄭男與其兄分別持斧頭至店家尋仇。
鄭男一到燒烤店時,先拿斧頭打破店門口的玻璃,接著衝入店內用餐區拿斧頭朝周男砍去,雙方互相拉扯扭打時,鄭男反遭周嫌持折疊刀刺傷身體左側頭部及胸腔部位,導致其因心臟破裂大出血及氣血胸,傷勢嚴重,經台南市立醫院搶救無效,宣告不治。
台南地院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告與被害人為多年認識的朋友,無深仇大恨,僅因他人間的債務糾紛,在臉書上持續互相叫囂,直至案發當晚,被害人與被告通話後即持斧頭前往被告經營的燒烤店。在雙方衝突過程中,鄭先持斧頭朝周揮砍,斧頭遭被奪下後,仍不斷以拳腳攻擊周,導致周防衛自身的生命、身體安全下,亦持折疊刀過度反擊,將鄭刺死。
被告雖坦承傷害致死的犯行,但於被害人傷重倒地時,仍有對被害人叫囂,且刪除臉書貼文滅證,直至本案審理結束前,仍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取得被害人家屬的寬恕,盡力彌補被害人家屬所受損害,依傷害致死罪判周男6年徒刑。本案可上訴。
其他也被雙方互控涉殺人或傷害的鄭男胞兄與在場的周男陳姓妻子、周男友人林姓男子、郭姓男子等4人,則在檢方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均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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