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修勞基法「22k再現」 綠委曝提案來源:照抄中共勞動合同法

▲▼  國民黨立委召開「勞工漲薪有保障  勞資環境更強壯」記者會。(圖/牛煦庭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召開「勞工漲薪有保障 勞資環境更強壯」記者會。(圖/牛煦庭辦公室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擬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然而,該提案被質疑可能產生定錨效應,使勞動市場上的新進勞工被迫只能領低薪,甚至可能低於基本工資。王定宇今(30日)表示,牛煦庭等人提案要修勞基法,將試用期薪水打八折法制化,已經引起軒然大波。更嚴重的是,他們真正的企圖竟然是要將台灣法律修成中共的法律。

牛煦庭擬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指出,現行《勞基法》不存在試用期規定,此提案恐致定錨效應,讓新進勞工被迫領低薪。王定宇也質疑,80%的概念,「等於雇主可以給21976,比22K還低」。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王定宇指出,原來,中國國民黨的立委修法竟然是抄中共法條,這到底什麼爛東西?

王定宇表示,給中國國民黨多點選票,他們不只會為中共卸下台灣國安相關法律防衛力量、逆流年金改革、立委擴權成太上皇,現在連一般勞工都要倒霉了,牛煦庭等人提案勞基法修法,將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三個月,試用期間薪水最低為80%,事實上,現行勞基法不存在試用期規定,以勞資雙方自由約定,但約定試用期勞工的各項權利義務都與一般勞工相同。

王定宇指出,現在並沒有法律強制規定「新人」進來薪水就要領的比較少,工作有比較少嗎?牛煦庭的提案,很可能未來會產生定錨效應,讓勞動市場上的新進勞工一律被迫只能領低薪,讓雇主可以合法占勞工便宜,「低薪合理化、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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