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提高虐童刑責! 法務部:該判死就判死、該加重就加重

▲▼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   。(圖/記者崔至雲攝)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虐童案頻傳,立法院國民黨立委盼修刑法提高虐童刑責,保障兒少權益。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17日)說,他贊成提高,「刑度該加重就加重、該判死就判死」,但相關規定要符合罪責相當性及比例原則,若要調整,必須有其道理。

針對虐童案修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排審由國民黨立委所提出的,關於加重虐童刑責的「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蔡碧仲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質詢。

蔡碧仲報告時指出,有委員說法務部反對虐童加重量刑,這非事實,必須澄清,法務部絕對贊成,「刑度該加重就加重、該判死就判死」,但這些委員的提案,若能斟酌相關數據,將更能符合現行法制,包括刑度及罰金的級距,是經專家學者和法務部、司法院大家擬定的共識,委員若能參酌,法務部都贊成。

針對國民黨團修法版本,提議對於「未滿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之行為者,提高法定刑度一事,法務部也於書面報告指出,現行刑法並無對於「未滿6歲之人」犯特定罪名的加重或減輕處罰規定,如認有增訂必要,建請參考「民法」第13條有關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的區分標準,即7歲,或於說明欄敘明擇定以6歲做為劃分標準的依據或理由。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