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雙載自摔!護理師慘被遊覽車輾斃 駕駛上路前喝2杯啤酒遭判刑

▲恆春遊覽車與機車發生車禍,造成一死一傷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恆春遊覽車與機車發生車禍,造成一死一傷。(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一名25歲吳姓護理師2022年10月17日下午騎車載著20歲的郭姓同事要到墾丁玩,卻在途中不慎自摔倒地,吳女當場遭到並行的遊覽車輾爆頭慘死。法院審理時,發現遊覽車駕駛上路前曾飲用2杯啤酒,酒測值雖未超標,但法官仍認為他不顧酒駕風險開車上路,遵守交通安全規範的意識不高,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嫌判他1年徒刑,宣告緩刑3年。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10月17日下午2時許,吳女、郭女與另名同事相約到墾丁玩,林姓遊覽車司機則載遊客也要到墾丁旅遊。而案發當下,林男準備超車,並按下喇叭示警,但同時間吳女疑似受到驚嚇,機車向右偏移至路面邊緣外,因輾壓到異物導致人車失控倒地,吳女當場遭到遊覽車輾斃,郭女則骨折送醫。

▲恆春遊覽車與機車發生車禍,造成一死一傷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經查,案發路段無速限標示或標線,並設有雙黃實線,依照規定,該處行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且不得超車,而林男身為職業駕駛,理應熟知規定,並應加以遵守注意,卻於行駛過程中想超車,而案發當下兩車並行進入右彎道,林男的超車行為,導致吳女過彎時行車空間不足,進而不慎偏移至路面邊緣外倒地。

此外,法官還查出,林男在上路前還曾喝了2杯啤酒,雖酒測值為0.12毫克,並未超過0.15標準值,但法官認為,他竟不顧有酒駕的風險開車上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範的意識非高,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判他1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林男主張自己已與吳女家屬達成和解,並已賠償300萬元,犯後態度良好,且沒有前科,因此請求法官減輕其刑。法官審理後,宣告緩刑3年,並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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