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仲告贏國民黨3人除抄襲污名 法官認量刑不必從重原因曝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出席冷鏈中心竣工典禮。(圖/記者楊惠琪攝)

▲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與同黨桃園市議員凌濤、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2022年共同開記者會指稱時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在學者時代做公費研究涉及抄襲剽竊、是「抄襲慣犯、騙錢達人」等語,經陳吉仲提起自訴控告,台北地院認定張斯綱3人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今(15日)依加重誹謗罪判3人各拘役50天到5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法官並強調量刑不必過重,「希冀其爾後能記取教訓」。

判決理由指出,陳吉仲在本案被指抄襲的公費研究報告,已註明引用資料與實證模型出處,並無直接將舊作包裝成新創作的惡意欺瞞行為,證人證稱,陳吉仲研究報告與引用的期刊論文研究主題不同、分析結果也不同,沒有「自我抄襲、一稿兩用、一魚兩吃」情形,而引註疏漏等寫作瑕疵出現文字重複時,不必然構成惡意抄襲。

至於張斯綱3人聲稱比對陳吉仲研究報告與期刊論文的文字重複比例高、已盡查證義務、有相當理由判斷為「自我抄襲」且做合理評論,法官認為,陳吉仲在張斯綱3人開記者會前,已提出參考文獻與學術標準及慣例回應,張斯綱3人卻沒對此詢問相關領域學者或研究人員,難認已盡應有的查證義務。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中)、桃園市議員凌濤(左)與副發言人楊智伃(右)到台北地院出庭後,受訪喊話提告的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親自出庭面對。(圖/記者黃哲民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中)、桃園市議員凌濤(左)與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右),因誹謗陳吉仲各被台北地院判處拘役。(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指張斯綱與凌濤均有實證模型進行研究的學術歷練,楊智伃雖自承僅在課堂操作過實證模型研究方式但不熟悉,然3人均有相當智識能力、豐厚學經歷與廣大人脈,有查證管道卻不做,且3人指陳吉仲抄襲愛情公寓部落格轉載文章一事,其實2者都引用中央氣象局(今中央氣象署)資料,陳還註明原始資料出處為「中央氣象局」,更無抄襲可言。

法官認定張斯綱3人欠缺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卻輕率召開本案記者會,造成大眾可能誤解陳吉仲是「抄襲慣犯」,凌濤並另外在臉書連續po文毀損陳吉仲名譽,誠屬不該,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判張斯綱與楊智伃各拘役50天,皆得易科罰金5萬元,凌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可上訴。法官在判決書中強調「希冀其爾後能記取教訓,謹慎處理,量刑不必從重」。

本案源於2022年11月26日九合一公職大選前,爆出各種政治人物「抄襲論文」話題,時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雖非選將,但國民黨指他在學者時代做政府委託研究案,涉及大量抄襲,除由黨籍立委提出質詢,同年9月29日,時任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張斯綱,與凌濤、楊智伃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揶揄陳吉仲「連愛情公寓部落格轉載文章也抄」,簡直是「花式剽竊」等語。

凌濤事後另在個人臉書連續po文,挖苦陳吉仲「抄襲慣犯」、「一魚兩吃」等語,陳吉仲反擊張斯綱3人惡意抹黑,強調要捍衛自身學術名譽,向北院提起自訴,控告張斯綱3人涉嫌加重誹謗。

張斯綱3人均自認無罪,強調已善盡查證義務,包括比對陳吉仲2005年擔任學者時,承攬農委會公費研究案提出的報告,內容與2003年一篇期刊文章相似內容高達77.33%,陳吉仲2015年、2017年另各承攬科技部1份研究案,提出的報告也各有40%與57%內容涉及高度相似,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更有引註不當或未加以引註的瑕疵。

張斯綱3人強調,以全球學術倫理標準Turnitin查詢,顯示陳吉仲本案的公費報告涉及巨量、直接地抄襲,且「自我抄襲也是抄襲」,民代基於監督而提出質疑,為人民把關公帑,毫無妨害名譽的惡意。陳吉仲後來擔任農委會升格農業部首任部長,去年(2023年)9月請辭獲准。張斯綱在本月(1月)13日立委選舉,挑戰台北市第1選區(士林、北投)席次落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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