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為了騙14天婚假竟假結婚!緩起訴後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同性戀,同志,同婚。(圖/翻攝自Pexels)

▲2名阿兵哥假結婚,騙取14日婚假遭識破。此為示意圖。(圖/翻攝自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一件偽造文書案件,在憲兵訓練中心服役的2名阿兵哥,為了騙取14日的婚假,竟然合謀假結婚,並持結婚證書請假,最後遭部隊長官識破。新北檢給予2人緩起訴,並依職權送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14日駁回再議,2人獲緩起訴確定。

根據國防部訂定的《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第9條規定「軍官、士官結婚,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權責主官核准延後給假者,得於一年內請畢。」本案中的張姓、顏姓2名阿兵哥,就是看準14的婚假,合謀假結婚。

檢方起訴指出,2人均為今年6月13日入伍軍事訓練役175梯,屬新北市五股憲兵訓練中心,現階為二兵,2人在8月11日上午,一同赴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而後2人持結婚證書,向部隊請假14日。

不過部隊長官察覺有異,在婚假第一日就主動到2人家中訪視,立馬戳破2人的謊言。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傳喚2人到案後,認為2人頗有悔意,素行尚可,因此依照《陸海空軍刑法》「意圖免除職役詐偽罪」,以及刑法「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期間為1年,並命2人支付公庫各3萬元。

案件依職權送上級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再議後,認為全案偵查並無疑義,因此駁回再議,2名阿兵哥獲得緩起訴處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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