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妹「出於好奇」誘殺分屍女家教 一審獲逃死刑!韓法官:可教化

▲▼南韓女嫌鄭有情身材矮小肥胖,從家裡拖出行李箱時顯得從容不迫。(圖/釜山警察廳)

▲23歲韓女鄭有情身材矮小,拖出裝有屍塊的行李箱時顯得從容不迫。(圖/釜山警察廳)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釜山年僅23歲、身材矮小的眼鏡妹鄭有情(정유정,音譯),只因對「殺人」懷抱高度興趣,加上對於自身破碎的家庭、求職失敗的際遇所抱持的洩恨心態,竟於今年5月底透過家教App,將相差3歲的英語家教老師殘忍殺害,砍殺110刀後在對方住處將之殘忍分屍。在24日的一審判決中,鄭有情獲判無期徒刑。

南韓知名犯罪心理分析教授李水晶指出,由於南韓近年來並未執行死刑,因此獲判無期徒刑的鄭有情,在未來30年後有可能申請接受假釋審查、獲得假釋出獄。

根據《韓聯社》,南韓釜山地方法院24日上午針對鄭有情殺人案進行一審判決,在檢方求處鄭有情死刑後,審判長金泰業(部長法官)以鄭有情年僅20歲出頭、難以判定毫無教化可能為由,判處其「無期徒刑」、且必須配戴電子腳鐐長達30年,判決認為鄭有情準備犯案的過程縝密,以泯滅人性的犯罪手法殘忍終結受害者的性命。

法官描述受害者慘遭殺害的冤屈,「受害者(生前)性格開朗親切,是即將出社會的新鮮人,她不僅和被告(鄭有情)之間無冤無仇、甚至更不認識對方,然而僅因為被告扭曲的殺人慾望,便被以殘忍的手法殺害,直到離開世間的最後一刻,都必須抱持著慘遭無情殺害的冤屈。」

法官指出,鄭有情對於成長過程中無法感受到家庭溫暖而有所埋怨、對自己的處境感到憤怒,甚至就連大學入學和就業都遭受一連串的失敗,因此引發負面的情感,並演變成想要殺人、棄屍等如此扭曲的變態慾望,視其他人的生命如草芥(道具)。

▲▼鄭有情拖行李箱時,腳步輕快愉悅,像是參加畢業旅行。(圖/翻攝自CBS)

▲鄭有情拖行李箱時,腳步輕快愉悅,像是參加畢業旅行。(圖/翻攝自CBS)

據悉,鄭有情著迷收看犯罪分析節目,曾透過網路搜尋殺人與分屍手法,她在家教App上假扮成國中3年級學生的家長,表面上是為「子女」尋找家教老師,實際上是為自己物色能夠淪為刀下亡魂的犯罪對象,由於體型矮小的優勢,她得以透過網路購買二手的學生制服,並苦苦哀求對方能夠先在住處接受「學生諮商」,而該名慘遭鄭有情殺害的人其實是就讀名校的英語補教老師。

5月26日晚間5時40分,鄭有情穿上學生制服、藏起凶器後來到了受害者位於釜山廣域市金井區的住處,在確定住處裡只剩自己和對方獨處後,便持兇器將受害者殘忍殺害,檢方的訴狀中指出鄭有情在受害者斷氣前10分鐘內砍殺達110刀,之後鄭有情多次出入受害者住處,準備裝屍體用的大型塑膠袋、漂白水,準備毀屍滅跡。

監視器甚至拍到,鄭有情返家拿出準備好的行李箱、拖著行李箱時腳步輕快愉悅的模樣。隨後,鄭有情將受害者屍塊裝進行李箱內,搭乘計程車前往慶尚南道梁山市洛東江邊,將行李箱棄置樹林中,然而計程車司機發現行李箱滴出鮮紅血液、浸濕雙手,才因此決定報警處理。

一審法官指出,鄭有情期間內曾向法庭遞交悔過書多達10次以上,然而對於鄭有情是否真心悔過,卻只能抱持著高度懷疑的態度。

不過對於判決無期徒刑、而非檢方求處的死刑,法官表示,「被告目前年僅20多歲,對於其在餘生是否能受到教化、向受害者與家屬真心道歉,若判定毫無可能性,似乎言之過早。」

一審判決時,鄭有情的辯護律師聲稱,鄭有情罹患雙相情緒障礙症(舊稱躁鬱症)、身心障礙,因此要求法官予以減刑。而在判決前,鄭有情曾表達歉意,「在此次事件,我想向(受害者)家屬們道歉。目前我正在努力學習中文、日文,承諾未來將下定決心,以社會一員的身份恪守守法精神。盼能給予我接受教化、重獲新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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