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中心老翁遭油豆腐噎死 護理師到職兩天遭究責獲判緩刑

▲▼吃飯,老年人吃飯,老人吃飯,晚餐,午餐。(圖/CFP)

▲長照中心老翁進食遭油豆腐噎死,護理師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某私立養護型老人長照中心,2017年12月間發生一起老翁噎死案件,曾經中風的黃姓老翁,因進食過快,竟遭未剪碎的油豆腐噎死。檢警追究責任,認為剛到職2天的林姓護理師有過失責任,因此提起公訴。一二審均將護理師判刑1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但宣告緩刑3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姓護理師於2017年12月1日到職,擔任該老人長照中心的護理師主任,到職當天就已經發現黃姓老翁進食速度過快,由於老翁因為高血壓、糖尿病、陳舊性腦中風致左癱及失智症而入住;況且已經沒有牙齒,僅能靠假牙進食。

而依照護理業務的知識、經驗,若依照老翁的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雖可自行進食,但宜食用經絞碎或流質之食物以利吞嚥,以免發生危險。不過第二天中午,長照中心仍提供未經絞碎的正常餐點供老翁自行進食。結果11點半左右,老翁就因為遭油豆腐噎住食道而窒息,經緊急送醫急救,仍失去意識呈現植物人狀態,一個月後不治身亡。家屬提告,檢方認為林姓護理師有過失,依照「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護理師均否認犯罪,一二審法院認為她未有悔意,因此均依照「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1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改宣告緩刑3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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