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北漂卻搞出人命!人夫傻付月子費和彌月禮 真相讓他綠爆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剛新婚一年,妻子就北上工作並同居男同事生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人夫阿皓(化名)和青梅竹馬的女友琳琳(化名)新婚不到1年,琳琳就北上工作,公開同居男同事並懷孕生子,還哄騙阿皓「就算旁人都不認為小孩是你的,只要你認為是就好了」,讓阿皓傻傻支付月子中心費用和小孩彌月禮,直到離婚後才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怒將琳琳和男同事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判兩人侵害配偶權屬實,應連帶賠償40萬元。

阿皓主張,他和琳琳結婚不到1年就協議離婚,兩人有一個兒子。不料離婚才1個星期多,琳琳就和男同事小王再婚,他還突然收到法院否認子女案件通知,震驚發現兒子根本不是他親生的,讓他大受打擊,提告向兩人連帶求償2百萬元。

全案審理時,琳琳表示,她和阿皓自幼是鄰居,青少年時期就交往,還一度為他懷孕墮胎,最後她無奈於前年奉父母之命和阿皓結婚,婚前婚後兩人吵個不停,感情本就不睦。婚後她因工作搬到北部,為了節省租屋費寄住在男同事家,期間她聯繫阿皓,要他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但阿皓都不理,可見他沒有維持婚姻意願。

琳琳指出,阿皓既然知道她在住男同事家時懷孕,自然知道孩子不是他的。且當初結婚宴客時,她媽媽要阿皓把車拿去貸款,以支付女方宴客費,而離婚時阿皓要求她先把這筆錢還來,她也拿出133萬元把貸款還了,阿皓隨後同意離婚,等同已原諒她和男同事同居生子。

不過法官檢視琳琳和阿皓的訊息,自琳琳北上工作後,阿皓經常對她噓寒問暖,琳琳也在工作空閒時往返台中,兩人還計畫未來在高雄或屏東市購置不動產,感情相當融洽。此外,當阿皓於去年2月開始懷疑琳琳和男同事曖昧時,琳琳還嗆「我有交朋友的權利吧」、「難道我要跟所有的朋友斷交」、「太自私了吧」、「我們就沒怎樣你硬要講的好像我們有怎樣」,一再否認偷吃,試圖取得阿皓信任。

而後琳琳懷孕生子,公公特地去看小孩,琳琳還和阿皓說「我以為他看到小孩,跟你那麼像所以就給你錢了」、「就算旁人都不認為小孩是你的」、「只要你認為是就好了」、「畢竟我們才是他的爸媽」,堅定的態度讓阿皓當真以為小孩是他的,也支付琳琳月子中心共6萬餘元、彌月禮6千多元,卻在離婚後才發現小孩不是親生的。

法官認為,當初婚宴是男女雙方各辦一場,按理應各自支付,而阿皓貸款幫女方付婚宴款項的車輛,平日也是供琳琳個人使用,如果阿皓離婚前就知道琳琳偷吃,應不會只要求琳琳支付原本就該由她負擔的款項,就原諒她外遇,審酌琳琳和小王都在電子公司工作,月薪分別為2萬6千元、5萬,判兩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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