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無照闖紅燈撞壞賓士 媽要幫賠60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16歲少年2021年10月間無照騎車外出,卻在行經路口時因為闖紅燈撞上趙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車,導致車輛左前車頭受損。雖然陳姓母子求情因為腳受傷只有1人能工作,每個月最多只能還款1萬元,希望能降低賠償金額,但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車主及保險公司並無哄抬維修費用,最終判母子倆應連帶賠償60萬元。

▲▼ 安全帽,車禍,機車。(圖/CFP)

▲無照少年闖紅燈撞壞賓士。(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該名少年2021年9月10日無照騎乘機車外出,行經基隆市區某路口時,因為闖紅燈撞上趙男的賓士車,導致車輛左前車頭受損;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契約賠付60萬元維修費用,考量到肇事少年才16歲,尚未成年,於是保險公司依照民法第191條之2、第196條、第187條及保險法第53條規定,對少年及其陳姓母親提告求償60萬元。

陳母表示,對於車禍事實沒有意見,但希望可以降低賠償金額,以兒子的能力,1個月大約只能償還1萬元左右,她則因為腳受傷沒有辦法工作,家中也沒有其他人可以幫忙。

不過,基隆地院法官認為,受損的賓士車維修費用為60萬元,這部分有經銷商服務廠結帳清單、車輛受損照片、發票等證據,經核對,結帳清單上與車主請求修理的項目、車輛受損位置相互對應,維修金額也沒有異常超高的情況。

法官接著表示,事故車輛縱使經過修復,在市場上的交易價值也會因此貶值,所以不可能因為零件以新品更換舊品,而受有不當得利,所以材料費用不予折舊,最終仍判陳姓母子應連帶賠償60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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