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雅(化名)被指控將銀行帳戶的提款卡及密碼交給詐團使用,導致2名受害者被騙錢18萬元。但小雅的哥哥證稱,父親過世之後交代他幫忙保管妹妹的帳戶,提款卡是他提供出去的。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小雅無罪。

▲小雅被指控當詐團人頭戶,真相卻是哥哥將她的帳戶提供給詐團。(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雅被指控在2023年9月間將銀行帳戶的提款卡及密碼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詐團成員取得帳戶資料之後,便以報明牌、投資獲利等話術,誘騙2名受害者匯款,共計得手18萬元。
但小雅到案之後堅稱沒有犯罪,她強調,該帳戶已經交給哥哥保管,連她自己都不記得密碼是多少。小雅的哥哥也證稱,父親過世之後,有交代他要保管妹妹的帳戶,他知道密碼,因為妹妹的帳戶裡面沒有錢,他才會提供出去,另外他自己也拿了2張提款卡出去給同一個詐團。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小雅之所以將帳戶交給哥哥,是基於父親生前的囑咐,主觀上應當無法預測哥哥會把帳戶交給詐團作為不法使用,加上現有證據都無法證明她有幫助詐團的意圖,最終裁定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小雅哥哥的部分,法官表示,小雅哥哥涉犯幫助詐欺取財、幫助詐欺洗錢罪嫌,後續將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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