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訪F奶網紅香閨遭拍全裸下跪片PO網 「放火」提告求償結果出爐

▲▼放火(左)曾擺出揹手下跪姿勢,自嘲在青青(右)住處過夜遭恐嚇的經歷。(圖/資料照)

▲網紅「放火」(左)曾擺出揹手下跪姿勢,自嘲在F奶網紅「青青」(右)住處過夜遭恐嚇的經歷。(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百萬網紅「放火」李育群2020年夜訪F奶網紅「青青」吳雲青香閨,吳女當時男友陳昰勳撞見,逼李男全裸下跪拍照並錄製道歉影片,李男簽下面額30萬元本票、請朋友籌25萬元現款交付才得以脫身,但不雅影像仍遭外流散布,李男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結,判陳男與幫手蔣家豪連帶賠償共100萬元,並須銷毀李男被拍的不雅影像檔案、禁止再複製、散布,可上訴。

本案源於2020年9月16日深夜,「放火」和「青青」參加其他網紅聚會烤肉趴之後,一起回「青青」和時任男友陳昰勳同居租屋處,「青青」事先告訴陳男「會帶姊妹回家過夜」,不料陳男隔天(17日)凌晨2點多突然進屋,赫見「青青」和「放火」獨處、「放火」打赤膊僅穿1條四角褲,頓時氣炸揚言要打斷「放火」手腳,並打電話撂人到場助陣。

「青青」企圖解釋借地方給「放火」休息、2人沒逾矩,陳男不信,臭罵「青青」要她立刻打包滾蛋,等數名幫手趕到,陳男放話要痛扁「放火」、叫「放火」下跪並交出手機,之後在場幫手陸續離開,換成蔣家豪凌晨3點多抵達,附和陳男嗆聲要砍斷「放火」手指,逼「放火」脫光衣服下跪,蔣男拿手機錄製「放火」道歉影片。

▲▼陳罡勳放火青青。(圖/記者黃宥寧攝)

▲F奶網紅「青青」前男友陳昰勳(左)因對網紅「放火」恐嚇取財,已判刑定讞入監。(資料照/記者黃宥寧攝)

蔣男前後拍了3次,陳男才滿意,並以手機側拍蔣男錄影「放火」的照片,見「放火」可能嚇傻、竟答應把影片上傳網路以求脫身,陳男暗示「你是不是因為不想要被打斷手腳,所以才要給我錢」,「放火」連忙同意付錢道歉,「不要打斷手腳甚至讓我毀容」,並聯繫朋友籌25萬元現金救火,當天上午5點多面交,「放火」還簽面額30萬元本票才脫身。

但陳男、蔣男收錢後,仍將「放火」被強拍的不堪畫面上傳通訊軟體群組,再被網友分享到網路,引發軒然大波,外界一度懷疑「青青」設局仙人跳,檢警查明「青青」現場曾幫「放火」求情,被陳男罵到不敢吭聲,「放火」也沒對她提告,所以「青青」在本案只是證人。

陳男以竹聯幫明仁會分會長自居,另案被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偵辦。他在刑案審理時辯稱當時很氣「青青」瞞著他帶男人回家,但「只是想打他(放火),不想要錢」,願跟「放火」和解,聽法官勸諭「以後交女朋友不要這樣」,陳男煞有介事點頭說:「我知道錯了!」

不過雙方未達成和解,「放火」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陳男與蔣男連帶賠償共175萬元、須銷毀本案不雅照禁止再複製、散布。陳男抗辯「放火」開價太高、「睡人家的女友,自己又說要拿錢出來解決」,希望雙方協商。

法官指陳男2人以恫嚇砍手腳、剁手指方式強逼「放火」全裸下跪,事後又將強拍的不雅影像PO網,廣泛流傳而無從根除殆盡,造成「放火」遭受極大恐懼且不斷延續,隨時擔心再受侵擾,判陳男2人應連帶賠償共100萬元、須銷毀不雅照與原檔,並禁止再複製、散布,可上訴。陳男刑案被依恐嚇取財等罪判刑1年1月、蔣男判刑8月,均已定讞,陳男本月(8月)22日已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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