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卡拉OK把妹不成「13處撒冥紙恐嚇」 縣長服務處、警察局遭殃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周春米服務處於8月15日下午遭人丟撒冥紙,由於涉及地方首長人身安全,屏東縣警方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逮獲涉案黃姓男子,他與鍾姓女子有感情及經濟糾紛,以此方式讓鍾女心生恐懼,檢方訊後恐嚇危害安全及跟蹤騷擾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犯行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屏東縣長周春米服務處遭人丟撒冥紙,警方拘提涉案人到案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長周春米服務處等13處遭人丟撒冥紙,警方拘提涉案人到案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長周春米服務處遭人丟撒冥紙,警方拘提涉案人到案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長周春米服務處遭人丟撒冥紙,警方拘提涉案人到案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長周春米服務處遭人丟撒冥紙,警方拘提涉案人到案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市建國路、瑞光路、和平路、勝利路及青島街上數間卡拉OK店,以及在縣長服務處、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等13處,接連被張貼寫有讓鍾女農曆七月選擇子彈、炸彈等加害於生命、身體安全內容之手寫A4紙張,並在各該處所丟撒冥紙,使鍾女及地點之管領人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並以此展示文字之方式,對鍾女實施警告、仇恨之跟蹤騷擾行為。

警方獲報後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由主任檢察官劉修言、檢察官廖期弘偵辦,經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屏東分局追查,發現60歲黃姓男子涉案,申請拘票將他拘提到案。據悉,他坦承在卡拉OK店認識鍾女,產生感情,鍾女疏遠,讓他不滿,以此方式詛咒、恐嚇她。

檢警認為,「冥紙」在臺灣民俗上代表死亡、晦氣、家中有人死亡之意,具警告之意味灼然,若非因祭祀或習俗,且於雙方具有對立糾紛等情形下,丟撒冥紙具有傳達即將加害他人生命之警告寓意,直接在他人住處或營業場所拋灑大量冥紙,足使人與遭受不測以致死亡之意象產生連結,進而感受畏懼而影響其意思活動自由,於現今社會生活中已屬一般通念。

且遭拋灑冥紙之一方亦將擔憂自己生命、身體、自由即將面臨危害而深感畏怖,綜合觀察黃男之主觀意思及客觀行為,顯係藉由拋灑冥紙舉動所象徵施加惡害之意涵,用以傳遞恐嚇訊息。故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黃男涉有恐嚇危害安全及跟蹤騷擾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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