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某國中女代理師「刺青被離職」 綠營:反對歧視身體特徵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針對日前日前桃園市某國中女代理教師因身上刺青引發家長譁然,校方在與論壓力下對代理教師誘導勸離,當事人於今年5月底請辭,事後循管道提出救濟;今(9)日當事人在民進黨籍市議員彭俊豪、黃家齊等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彭、黃2人指出,代理教師在性平調查結果是不成立,但在權力不對等狀況下被校方誘導離職,未來難再有從事教職可能性,嚴重忽視學生受教權與代理老師的工作權。

▲桃園市某國中日前發生代理女教師因刺青遭校方不當勸離,當事人今天上午在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說明緣由,由市議員彭俊豪與黃家齊陪同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市某國中日前發生代理女教師因刺青遭校方不當勸離,當事人今天上午在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說明緣由,由市議員彭俊豪與黃家齊陪同。(圖/記者沈繼昌攝)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這起代理教師刺青案於今年6月被揭發,桃園市某議員在個人臉書公開指控某國中家長陳情,認為該校教師在個人社群IG上有抽菸裸露、刺青照片,對青少年來說是不良示範,嚴重汙衊該師行徑是教導女學生成為AV女優;教師在校方不當誘導下於今年5月底離職,但本次事件涉及性平、學生受教權、老師工作權等議題,該教師身上刺青會影響學生認知,其私人IG攝影作品遭檢舉讓教師失去教職,進而引發網路上兩方說法等議論。

市議員彭俊豪、黃家齊今天上午在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邀請當事人教師到場現身說法。彭俊豪認為,該名老師在性平調查的結果並不成立,在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被校方誘導離職,未來難再有從事教職的可能性。校方輕易割捨教師作為代理老師之工作權,試圖以學生的音樂畢業會圓滿與否來道德綁架該師要自請離職,嚴重忽視學生受教權與代理老師的工作權。

黃家齊認為,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3條,學校或主管機關在調查期間,得採取必要處置,以保障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但這起案件,不只沒有保障同學們受教權,也沒有保障該位老師的工作權。因代理教師往往是校園裡最拼命也是最沉默的存在,若要一名正式老師離職沒那麼簡單,但代理教師卻常常被可割可棄,代理教師除已經實行全聘期之外,長久以來的勞動權益不受保障的職場不友善現況,都應該著手改善。

▲桃園市某國中日前發生代理女教師因刺青遭校方不當勸離,當事人今天上午在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說明緣由。(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市某國中日前發生代理女教師因刺青遭校方不當勸離,當事人今天上午在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說明緣由。(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市議員彭俊豪認為,去年雖通過教師法相關條文,代理教師可享有正式教師一樣申訴管道,但事情發生已經將近一個多月,做為地方政府的桃園教育局從中又扮演了什麼角色?刺青做為身體上的圖騰,可能承載一個人的回憶、理念甚或是一則故事,刺青不應該再繼續被汙名化,我們的教育場域也應該更多元接納包容這些身體上的不一樣。

黃家齊也還原這起刺青案過程,包括4/25,校方收到教育局寄來民眾陳情,指該師刺青且IG多有裸露、抽菸照片,教師則陳述IG為私人帳號不曾給過學生,且照片皆為與攝影師合作作品,校方經查後並未發現與學生有不當互動。5/27,民眾再度陳情,該師接獲校方訊息,5/29召開校內性平會議後須直接離校且停班,且該師需自行負擔代課老師的費用。5/29接受性平調查後,校方要求該師停課避風頭,並告知下一學年不再聘任,誘導該師主動離職。
6/9,該師認為權益受損,改走救濟管道。6/15,桃園市某黃姓女議員公開指控該名老師。6/30,性平會與教師考核會,雙雙以「不成立」結案,但老師已經離職。

▲桃園市某國中代理女教師今天上午在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說明被離職原委。(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市某國中代理女教師今天上午在桃園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說明被離職原委。(圖/記者沈繼昌攝)

該名代理教師強調,身上刺青是從她20歲開始刺青,是為了要紀念生命中很重要的每段故事,她從未後悔過。至於學生對於刺青,她曾說在課堂上不討論這些議題,任教過程從未給學生個人IG帳號,也更無互動。至於校方說法,校方曾要求她暫時避風頭,為了學生也為了她自己好,因為事發在周六,沒想到要據理力爭,事後調查也結束,但已經自請離職了。

 【更多新聞】

►天九牌賭場藏身汽車美容場2樓 桃警拂曉攻堅逮58人

單親爸扶養身障兒無力繳納28萬欠款 桃園分署父親節前關懷送暖

►小人國遊樂設施「卡6F高空」!15遊客嚇壞走軌道脫困 園方回應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