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拒檢飆闖12紅燈!警開3槍「後座男爆頭慘死」…判決出爐

▲▼警開槍。(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賓士車懸掛假車牌,一路狂飆闖紅燈拒檢,警連開3槍,誤擊後座男。(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以昇、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巷內2022年3月間發生一起事件!一輛賓士車遇到警方攔檢,竟闖紅燈加速逃跑,員警見狀連開3槍,車內一名27歲鍾姓男子腦部中彈送醫不治。事後開槍的張姓員警被認定「違反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25日判他無罪,可上訴。

起訴指出,張姓員警為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的員警,於2022年3月10日晚間10時至12時輪值巡邏勤務,他深夜10時50分行經中和區中正路與錦和路口時,發現林男開著懸掛假車牌的賓士,便上前攔檢。

不料,林男非但沒有停車受檢,反倒加速離開現場,沿中正路、連城路、景平路逃竄,張警見狀沿路追趕,直到林男的賓士受困車陣中後,隨即下車並朝賓士後方擋風玻璃連開3槍,過程中不慎誤擊坐在後座的27歲鍾男,鍾男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檢方認為,張警明知道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使用警械應基於急迫需要,不能逾越必要程度,如果不是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致命部位。事發當時雖然林男拒檢逃逸,但他沒有對巡邏員警、路人有衝撞或攻擊行為,對其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裝備也沒有立即、明顯的危險,認為他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鍾男。(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後座鍾男頭部中彈,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圖/ETtoday資料照)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拒檢又加速以近100公里的時速在中和人口稠密的地區高速行駛,且蛇行、闖紅燈12次、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也沒有減速慢行,導致斑馬線上的行人需要奔跑來躲避車輛,另外,張警連開3槍也無法阻止賓士右轉揚長而去。

法官指出,就算右後座的鍾男不幸遭誤擊,因此受有頭部盲創性槍傷、顱枕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害,送醫不治的結果,但張警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

法官認為,張警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自難認有何過失可言,不成立檢察官起訴之過失致死罪名,25日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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