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裙妹後座沒穿鞋襪喊「不能玩一玩就丟」 董娘見對話氣炸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張姓董娘指控,詹姓丈夫與蔡姓女員工發生婚外情,不僅互傳「你對我有責任,不能玩一玩就要把我丟給別人」等曖昧對話,蔡女還曾穿著短裙、未穿鞋襪,與丈夫一同坐在車後座,憤而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橋頭地院岡山簡易庭審理後,判蔡女應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汽車,方向盤,交通,行人地獄,斑馬線,馬路,紅燈,路口,轎車,車頂,車輛。(圖/ETtoday資料照)

▲張女抓包丈夫與蔡女一起坐在車後座。(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張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她與丈夫結婚超過30年,今年1月間意外在丈夫的LINE看見曖昧訊息,蔡女不僅傳訊息表達想念、撒嬌想要見面,還傳送「想抱抱」、「等你回來」、「我知道這是一段不正常的關係,但緣分就是這麼奇妙」、「你對我有責任,不能玩一玩就要把我丟給別人」等訊息,丈夫也曾回應「見面會捨不得」,因此起了疑心;結果同年2月4日就在某老街的停車場抓包蔡女與丈夫同坐在車後座,而且身穿短裙卻未穿鞋、襪,兩人顯然已經有「超友誼」的關係,憤而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

蔡女則辯稱,張女出示的LINE對話證據是違法取得,應該不能採用,而且那些訊息都是她單方面傳給詹男,詹男並未回應,所以她沒有侵害到張女的配偶權;至於同坐在車後座一事,當時兩人衣著完整,沒有發生任何侵害配偶權的事情。

橋頭地院岡山簡易庭認為,妨害他人婚姻關係的不法行為大多很隱密,不容易舉證,雖然張女確實曾截圖詹男的LINE對話紀錄,但查無違反詹男意願的情形,對隱私權侵害也很輕微,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因此認定LINE對話截圖具有證據能力。

法官接著指出,蔡女與詹男的LINE對話內容親密,雖然蔡女堅稱是自己單方面傳送訊息,但詹男並非沒有回應;而同坐車後座一事,從當時的照片看來,蔡女未穿鞋襪、詹男衣褲整齊,但參照上述LINE對話內容,仍足以認定兩人已有超越普通朋友關係的互動,且會動搖到詹男與張女的婚姻關係,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判蔡女應賠償張女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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