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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交通安全維護 南警執行1個月肇因防制大執法

▲台南市警局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局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培養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與秩序,台南市警局於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

▲台南市警局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依據市警局分析交通事故肇事原因顯示,以逆向行駛、未依規定轉彎、迴轉不當、變換車道不當、超速及違反號誌管制等項目居多,故臺南警局將針對用路人「無適格駕照」、「超速」、「車輛未禮讓行人」、「逆向行駛」、「行駛禁行機車道」、「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違規迴轉」、「闖紅燈」及「行人違規」等違規態樣加強執法,以淨化用路環境的安全。

▲台南市警局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此外,台南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市民朋友,台南市自2020年開始建置交通科技執法設備以來,目前已公告計有27處,並全天候執法中,設置地點均是根據大數據分析的易肇事路口,請用路人行經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台南市警局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台南市警局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台南市警局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交通警察大隊長周冠輝呼籲,刑期無刑,罰期無罰,警方開單取締僅是手段非目的,希望大家沒有違規就不用開罰,這才是真正的目的,不管是開車還是行走的行人,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可以保障交通安全與交通秩序。臺南市警察局局長廖宗山表示,在未來本局會持續滾動式檢討各項執法作為,提供市民一個友善、安全及便利的交通環境。

▲台南市警局3月15日起至4月14日止,將舉行為期1個月的肇因防制大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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