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妹網路驚見「3年前私密照」崩潰 前男友傳5張:有一個不是妳

▲許姓男子去年9月間不滿與女友分手,竟竊取其手機盜取裸照等私密照散播給其親友觀看,還寫恐嚇信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黎將前女友的4張私密照外流。(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25歲男子小黎(化名)與前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後,將兩人的私密照片外流。小美3年後發現私密照被外流後,氣得對小黎提告。對此,台南地院審結,依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內容罪,判小黎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黎跟小美分手後,未經同意將兩人2018年1月20日在台南住處拍攝的私密照片上傳到社群平台供人觀看;5張照片中,包含小美口交、裸露胸部等4張照片。

事隔3年,小美2021年12月14日在該社群軟體、某通訊軟體上發現自己的照片被偷拍流出,立刻報警追究,警方獲報後於2022年1月8日晚間8時20分持台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到小黎家中搜索,扣得小黎手機一支。

小黎到案後辯稱,5張照片中,1至4張是小美沒錯,但第5張從被後拍攝的照片另有其人,不是小美;另外,第3、4張照片小美都有看著鏡頭,沒有偷拍。

對此,台南地院認為,第5張照片僅有裸露背部及臀部,女子側臉被頭髮遮住,難以辨識是否為小美,然前4張確定為本人,考量小黎到案後坦承犯行,也與小美達成和解進行賠償,因此依犯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內容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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