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蟑螂」索賄1500萬重判12年 大城鄉代會主席剛當選就遭解職

▲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被解職。(圖/翻攝自王宏銘臉書)

▲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貪汙罪被解職。(圖/翻攝自王宏銘臉書)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前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2018年間夥同黑道人士張秝綸,策動地方人士到工地抗議,恐嚇阻擋太陽能輸電管排及電纜管路工程,前後向廠商勒索1,500萬元,日前判決定讞,王被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確定,2022九合一大選,王又當選鄉代,再度被推舉擔任鄉代會主席,鄉代會昨天接到縣選委會通知,即刻將他解職,淪為史上最短命的主席。

王宏銘,於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期間,憑藉其公所秘書及代表會主席之身分權勢,由擁槍自重張秝綸,出面向桃園朕豐公司黃姓負責人暗示如不交付地方回饋金將煽動民眾抗爭以阻撓施工,乃被迫交付350萬元、60萬元勒索金額。王宏銘食髓知味,又以相同手法陸續向星能麗陽廠商勒索近千萬元。

王宏銘涉貪,2020年11月遭檢方起訴,一審被判徒刑6年6個月,二審改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確定,經上訴到最高法院,全案駁回定讞。

2022九合一大選,王又捲土重來參選鄉代,以527票當選鄉代,再度被推舉為鄉代會主席,鄉代會收接到縣選委會通知,昨天即刻解職生效,由落選頭「李建和」遞補,預定於1月30日召開臨時會,補選正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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