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上聽《愛你》不配合戴口罩 他被拽下車竟告警公然侮辱

▲▼捷運。(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二社】●)

▲林姓男子搭捷運不聽勸戴好口罩,被警方拖出車廂壓制。(資料照/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林姓男子搭捷運時,口罩沒遮住鼻子,還大聲播放藝人王心凌的歌曲《愛你》,有民眾受不了檢舉,北捷人員勸阻無效報警,最後由2名捷運警察直接將林男拖出車廂壓制,並函送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沒想到事後林男控告捷運警察第一分隊長羅俊民等4人,害他在大庭廣眾下丟臉,涉嫌強制、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21日處分不起訴。

43歲的林男是在6月11日晚上9點左右,自備童軍椅座在捷運板南線車廂內時,被民眾發現口罩沒戴好,北捷人員以及捷運警察隊獲報陸續上車,因林男十分不配合,還向警方咆哮,警方直接在西門站將林男強行拉下車廂,壓制在月台上時時保護管束。

事後有民眾將影片po上網,捷運警察隊為此舉行記者會,呼籲民眾在疫情警戒期間,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務必配合防疫政策,確實戴好口罩,不聽勸導會依法開罰3000元到1萬5千元,而乘客如欲未戴口罩乘客,可以按下門邊紅色緊急按鈕通知站務人員及警方到場處理。

而林男在吃了罰單後不甘心,到北檢提告指控林姓北捷員工從台北市府站就尾隨他上車,後來捷運警察劉吳德、邱翔義跟著上車,當眾把他拖下車廂,分隊長羅俊民更舉行記者會指責他的不是,讓他顏面盡失,4人分別涉嫌妨害名譽、強制等罪,不過檢察官調查認為,挨告的警察和北捷人員都只是依法行事,並無刑責問題,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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