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單純學生51萬...愛心蟑螂狡辯脫罪 法官判刑批「毀社會互信」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愛心蟑螂林佑駿、趙文誠利用民眾樂於助人的善念,在街頭隨機攔下外表年輕單純的學生,兜售愛心手環等商品,再由其他同夥加入搭訕,謊稱正跟對岸大學生比賽創業募資金額,鼓吹受害人出錢贊助他們贏得比賽,保證隔天還錢,2位受害人上當,各被騙走43萬5000元與8萬元,林、趙2人到案避重就輕,台北地院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各判刑2年與1年4月,可上訴。

年僅20多歲的林佑駿有約20次詐欺被判刑前科,堪稱「老司機」級的騙徒,還曾加入「中華民國築夢關懷生命協會」擔任帶班組長,該協會是合法立案社福團體,僱用大批學生上街募捐,2018年被查獲以合法掩護非法、將絕大部分善款朋分私吞,協會理事長林以禮被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刑3年9月,並須強制工作3年。

林佑駿在該案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於協會瓦解後,與協會同夥陳孝彰、江宜爵繼續以協會的手法行騙。2018年12月9日,林男中午在台灣大學新生南路側門,攔下1位大學生兜售愛心手環等商品,陳、江2人觀望受害人好講話,湊過來搭訕自稱3人都是大學生,兩岸大學生正比賽創業募資金額,贏者有獎金,但他們的額度還差一點點,鼓吹受害人出錢贊助。

林男3人聲稱,只要把錢借給他們清點、列印交易明細後,隔天就可歸還,受害人出於好意想幫忙,當天就領14萬元交給3人,隔天相約碰面後,受害人不但沒拿回錢,還又提領14萬5000元給陳、江2人補足募款缺額,第3天(11日)雙方碰面時,受害人第3度受騙,再借15萬元給陳、江2人,之後林男3人失聯並封鎖受害人的通訊軟體帳號,受害人才知上當。

林男另與趙文誠及1名在逃共犯,於2019年2月10日晚間7點多,在北市西門町由趙男攔下1位學生兜售文藝作品,見受害人掏1000元購買,林男2人隨即上前,和趙男一搭一唱謊稱3人也是學生,正參加1項募款比賽,若拿到第一名就有獎金可用來開店,且當天就是比賽最後1天,鼓吹受害人出錢贊助,保證隔天就還錢。

受害人答應幫忙,到ATM領錢時被3人看到餘額,遭3人糾纏哄騙1個小時,4度提領共8萬元給3人,結果同樣被林男3人封鎖通訊軟體帳號斷絕聯繫,才知受騙。

詐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愛心蟑螂利用民眾樂於助人的善念行騙,法官批騙徒毀壞社會互信基礎。(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男與江男先被查獲,被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刑各1年3月與1年1月定讞。林男到案辯稱騙第1位受害人時,他走到旁邊沒參與,騙第2位受害人時,在逃的共犯只是剛好來聊天,林男目的是要規避3人以上共犯詐欺,法定刑責將從普通詐欺取財罪的5年以下徒刑,提高為加重詐欺取財罪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趙男到案也辯稱,林男騙第2位受害人時,他走到旁邊繼續兜售商品,頂多構成普通詐欺取財罪。

法官不採信2人狡辯,批2人利用民眾的愛心與社會對學生的善心行騙,造成社會互信基礎被毀、衍生嚴重社會問題,且2人前科累累,還做過強迫推銷愛心筆的工作,素行均極為不良,據此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林男2年徒刑、趙男1年4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各12萬2000元與2萬7000元,可上訴。林男因15件詐欺罪陸續判刑定讞,日前被高院裁定應執行5年徒刑,已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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