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麻豆分局爆「縱放人犯」!檢搜索約談10員警 5人交保

▲台南地檢署與警、調所組成查賄團隊,破獲2件里長樁腳現金賄選案件,行賄之王姓、劉姓2位樁腳經檢察官訊問後,24日向台均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法官於晚上裁定2人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閔文昱/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驚傳有員警在偵辦車禍肇事逃逸案件時,涉嫌包庇駕駛人身分偽造文書、縱放人犯等。對此,檢方13日前往麻豆警分局偵查隊及交通分隊搜索,並傳喚10名相關員警到台南地檢署應訊說明。訊後檢方諭知吳姓偵查隊長交保10萬元、鄭姓派出所所長交保8萬元、田姓警員交保6萬元,另涉嫌肇事逃逸的洪姓被告及涉嫌頂替的楊姓被告分別以5萬元交保。

據了解,楊姓被告經麻豆警分局移送後,被發現肇事者找他人頂替,楊姓被告並非是當時肇事者,整起案件才曝光。廉政署介入調查後,以涉偽造文書、故縱人犯等罪嫌,傳喚10名員警到台南地檢署應訊說明。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圖/林悅翻攝)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圖/林悅翻攝)

台南市警局指出,訊後4人列證人身分,3人無保請回,吳姓偵查隊長、鄭姓警備隊長、田姓警員則分別以10萬元、8萬元、6萬元交保;涉嫌肇事逃逸的洪姓男子及頂替的楊姓男子,分別以5萬元交保。

麻豆分局表示,針對涉案交保員警擬議偵查隊長及警備隊長,分別改調為警察局警務正及佳里分局警務員等非主管職務,承辦警員調整服務地區,分局長亦自請處分,後續將再召開考績會追究涉案員警、相關主管人員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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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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