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分屍84歲老父成人彘求輕判 檢察官:人倫慘劇請法院重判

▲▼永和無頭屍案,分屍案,符男被移送到分局,低頭不發一語。(圖/記者游宗樺攝)

▲永和分屍案,符男二審求輕判。(圖/記者游宗樺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日前發生駭人聽聞的殺父分屍案件,男子符冠羣不滿84歲的老父親「照顧需求過高」,狠心殺害父親後分屍,並將屍體棄屍水溝,由於遺體僅有軀幹,缺少頭部與四肢,媒體稱呼為「人彘分屍案」。一審符男遭重判19年,二審高院30日言詞辯論終結,符男請求輕判,但檢方認為本案為「人倫慘劇」,請求重判。

判決指出,現年55歲的符姓男子父母親離婚超過30年,符男與母親同住,並積極照顧母親需要;父親則獨自在安養院居住,一直到案發前幾天,符男才將父親接回同住。但疑似父親經常指使符男與母親,嚴重影響母子原本的生活,而且符男懷疑父親多次企圖進房間侵犯患有重度憂鬱症的母親,造成母親極大精神壓力。於是符男在去年11月28日趁父親午睡時,以枕頭悶死父親。

符男殺害父親後,隨即將屍藏放在頂樓加蓋空間。但他擔心母親發現屍臭,案發後1週,符男先將屍體裝進行李箱外出丟棄,但因行李箱不夠大,無法裝入。符男拿出美工刀與鋸子等工具,將屍體肢解,分成軀體與頭部、四肢等部位;隔天凌晨再拖著行李箱走到永和區水源橋上,傾倒屍體、衣物與工具進瓦窯溝內。屍體2天後遭民眾發覺浮出水面,經通報後,警方撈出缺少頭部的軀幹,媒體遂以「人彘分屍案」稱呼。檢警隨後循線逮捕符男,聲押獲准,並依照「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毀壞屍體」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將符男重判19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30日再度開庭審理時,符男並未多說,除了對於檢方及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過程、手段及觸犯罪名,全都承認以外;他僅表示「只是想保護母親」才這樣做,否認預謀殺人,請求法院輕判,讓他可以早日回去照顧母親。

至於檢方則論告,認為本案雖然駭人聽聞,但案發後竟沒有家人願意提告追究,不過終究是「子弒父的人倫慘劇」,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全案辯論終結,訂於12月21日宣判。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