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卡金融機構授權客戶個資濫用 國民黨團嗆:金管會還再裝睡?

▲▼國民黨團今召開「銀行個資濫用 消費者沒有保障 金管會還再裝睡嗎?!」記者會。(圖/國民黨團提供)

▲國民黨團今召開「銀行個資濫用 消費者沒有保障 金管會還再裝睡嗎?!」記者會。(圖/國民黨團提供)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部分金融行庫疑似過度解釋法令,將客戶個資濫發給合作的廣告、行銷公司使用,甚至提供給社群軟體,造成民眾頻頻遭到垃圾廣告轟炸。國民黨團今(18)上午召開記者會,憂心持卡人的個資保護受到嚴重侵害,要求金管會針對銀行進行專案檢查,提出相關改進對策、嚴懲違規。

總召曾銘宗表示,大多數的國人個資遭到濫用,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第一項規定:「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前,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該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之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其風險。」第二項:「前項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者,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權利,以及拒絕同意可能之不當利益…。」曾銘宗請教銀行、金融業者,到底有沒有依照《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在執行業務?

根據《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2條第三項規定:「發卡機構與第三人合作,如涉及持卡人資料之使用,應設計欄位供申請人自行勾選是否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該第三人,並明列其使用範圍。」曾銘宗質疑發卡銀行真的有確實執行嗎?銀行將客戶個資提供合作機構,甚至提供給Facebook、Line、Google、Yahoo、YouTube等社群時,有依照上述規定,徵求客戶同意嗎?

曾銘宗表示,如果銀行不遵守相關規定,就必須回到《銀行法》第47-1條,以及131條,但相關處罰金額在5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這對一年賺進百億元的銀行來說,這樣的處罰金額會在意嗎?金管會有在查核嗎?

國民黨團要求金管會,對申請銀行信用卡蒐集客戶相關資料進行專案檢查,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財委會提出報告。同時,也請金管會於三個月內,檢討銀行蒐集客戶資料相關法令規定,確保客戶權益。最後,銀行如有違反法令規定,蒐集、利用客戶資料,請金管會從嚴懲處,以收嚇阻效果。

黨團副書記長謝衣鳯表示,近期有非常多銀行業者,片面修改信用卡合約內容,卻沒有用積極的方式告訴持卡人,採「默認」方式同意修改,濫用客戶個資,金管會必須要告訴發卡銀行,確實要做到保護持卡人個資權益。謝衣鳯質疑,現行信用卡發卡銀行在使用客戶個資前,未充分告知客戶,金管會對發卡銀行任意使用客戶個資也沒有展現更具體強制力,約束銀行業者須保護持卡人的個資。

國民黨籍財政委員會召委費鴻泰上午記者會也出示今早接到簡訊稱「我是某某理財專員,有急事請盡速跟我聯繫」,訊息末端還附上連結網址。費指出,政府對類似詐騙、推銷電話都消極以對,甚至宣稱在境外無法可管,毫無解決問題決心。

費鴻泰更質疑,前年政府單位遭駭客入侵,2000萬筆國人個資放在網路上販售,今年更傳在網路論壇上有人兜售全台2300萬人個資,蔡政府至今做了那些修補措施?抓到疑犯了嗎?

費鴻泰也提到,去年財政部國稅局爆發因人為疏失,造成記帳士個資外洩事件,結果相關失職人員有處分了嗎?防範措施更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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