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軍官涉貪舞弊案頻傳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監督機制失靈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涉嫌收賄4500萬元,14日遭收押禁見。(圖/資料照)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圖/資料照)

記者杜冠霖/綜合報導

近期軍方陸續發生高階軍官涉貪舞弊案,為此,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2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提案,糾正國防部,監察院表示,軍人身負保家衛國重責大任,誠實廉潔乃基本要求,本3案行為人均為高階軍官,國防部及所屬空軍司令部均未能發現而即時處理,縱無包庇亦顯有監督不週之情事,主管監督機制失靈。

監察院表示,邇來軍方陸續發生高階軍官涉貪舞弊案,包含:

1、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承辦之「台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於99年至104年間負責該工程驗收及營建管理之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其新屋有裝潢需求,嗣於106年8月、107年5月以及108年4月間,共收受衛浴設備等價值18萬5,912元之物品。

2、國防大學教育訓練中心前主任、上校黃國峯於110年6月間,私自搬運軍用野戰加熱式餐盒及軍用野戰口糧C式各1箱至其自小客車內後,駕車駛離現場,涉嫌侵占軍用物品。

3、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處長、少將張大偉,利用辦理「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機會,以減少樓地板面積將單坪預算提高之方式,致使有意投標之中華工程公司有獲利空間,事後陸續收受該公司於106年10月至107年9月間,交付共計2千6百萬元賄款,但張大偉於檢察官及法院訊問時供稱「因怕遭查獲,其中2千萬元已經燒燬」

其中黃國峯涉嫌侵占軍用物品,經國防大學予以記兩次大過,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為不起訴處分。惟陳其麟及張大偉利用職務之便,向業者索取不正利益,操守有嚴重瑕疵,嚴重敗壞官箴,監察院分別於8月9日及9月8日通過彈劾,而國防部及該等2人所屬單位未能及早發現而即時處理,而係於檢、調機關偵辦後始發覺知情,顯有監督不周之情事。

另空軍作戰指揮部「福興營區新建工程」空軍司令部未依規定妥適辦理預算檢討,即指示空軍作戰指揮部將400員樓地板面積需求刪除,所節省之造價調整為地質改良等工項,且未督同空軍作戰指揮部依規定辦理經費審議作業,即辦理統包工程發包,浮編工程發包預算項目,影響預算使用效益。

另空軍作戰指揮部不當縮減營舍總面積需求,肇致履約階段大幅縮減住宿空間並變更房型配賦,影響本計畫提升官兵生活品質之預期效益。再者,空軍作戰指揮部未完成計畫修正檢討,即先辦理工程發包並決標,致已決標之統包工程規劃需求說明書並無修正計畫有關提升生活寢室裝修設計品質之需求或規範,影響編列裝修經費6千餘萬元之效益;另未妥適檢討統包工程新增工項需求,延宕修正計畫完成期程,復未積極督促專案管理廠商確實管控新增工項施作期程,延宕工程完工期程。

監察院表示,該案工程招標提升「單坪造價」等違反採購程序;需求計畫書修訂過程及移請招標作業顯有瑕疵等,如此龐大金額之採購,任憑張大偉1人上下其手,從中牟利,覆核勾稽機制付之闕如,國防部及所屬空軍司令部均未能發現而即時處理,縱無包庇亦顯有監督不週之情事,主管監督機制失靈。

監委蔡崇義、陳景峻表示,軍人身負保家衛國重責大任,誠實廉潔乃基本要求,本3案行為人均為高階軍官,違失行為多至索賄數千萬元,少至竊取蠅頭小利之軍品,枉費國家苦心栽培,斷送大好軍旅生涯,斲喪國軍整體形象,針對高階軍官法紀教育及督考,國防部及所屬單位均未落實,主管監督機制失靈,均核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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