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管早上傳「摳妳幾挖」!OL喊職場性騷擾 掀2派網戰翻:還好吧

▲桃園市羅姓男子去年9月邀學妹到家裡溫習功課,卻藉故「要與你發生兩性之間的行為」,遭控性騷擾罪嫌。(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女同事反應不舒服,但其他同事卻說是想太多。(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怎樣的程度可構成「職場性騷擾」?一名女網友表示,公司裡的男同事很喜歡用諧音字,說出一些帶有暗示性的話,像是「摳你幾挖」、「妳們喜歡看英具嗎」等等,雖然有部分女同事反應很不舒服,不過其他人多認為想太多,原PO因此好奇問「這樣算職場性騷擾嗎?」

原PO在PTT發文,公司裡的男同事喜歡用諧音字開玩笑,會在公司的群組裡發訊息寫下「摳你幾挖」或是「妳們喜歡看英具嗎」等等,有女同事反應不舒服,但是主管以及其他同事都認為女同事想太多、太敏感,只是不小心打錯字而已,然後繼續用這樣的諧音字開玩笑。原PO因此好奇,「這樣的舉動算不算職場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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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網友們認為「不舒服就算」,「當然是性騷擾啊」、「妳覺得不舒服就是了,建議提告,以正視聽」、「送性平會啊」、「遇過這種主管,明明就故意用諧音騷擾,噁爆」、「絕對是性騷擾,只截男主管的文字寄給公司性平主管和總經理,截全部對話會被找出來是妳」、「這些詞本身還好,但可以告訴他這種詞讓妳感到不舒服,如果他還繼續就可以算性騷擾了」。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小題大作,「這幾個詞都跟性沒關係吧」、「摳你機挖不就日文音譯?我是覺得有點勉強啦」、「英劇也不行嗎」、「這種人最愛看對方反應,無視就好」、「感覺還好,應該是臉的問題」、「到底多敏感多玻璃心,這樣要怎麼跟人相處」。

▲▼             。(圖/翻攝自PTT)

▲有網友指出,「感到不舒服就算是性騷擾」。(圖/翻攝自PTT)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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