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倫11歲繼女15月!獸父認「多次逞性慾硬上」 生母1原因也慘被告

▲▼哭泣。(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因對11歲繼女施暴,而被控上法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葉睿涵/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35歲的建築工友因強迫11歲繼女與他發生性關係長達15個月,而被法庭以亂倫、性侵兒童等罪名控告。法庭29日開庭時,被告當庭認罪,不過當地媒體指出,這名被告一旦罪成,可判監禁10至30年或被處以鞭刑。另外,法庭也判定,女童的生母因疏於照顧,才導致女兒被性侵,因此也將其一併控上法庭。

綜合當地媒體報導,這名男被告被指在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23日間,在北賴再也一間屋內,與11歲8個月的繼女發生性關係,過程間還多次吸吮受害者的乳房和舔弄私處,抵觸刑事法典第376B(1)亂倫條文以及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因此被控上庭。

與此同時,法庭認為,受害女童的40歲母親因疏忽照顧親生女兒,導致女童被迫承受精神情緒干擾,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因此也一併將其控上法庭。

報導稱,法庭29日開庭時,被告當庭認罪,不過當地媒體指出,若這2名被告一旦罪成,男被告將被判監禁10至30年和鞭刑,而女童的母親則可能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新台幣約34萬元),或不超過20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目前法院不允許2名被告被保釋,並將等待受害者的精神報告出爐後再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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