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寬繼承恩師上億遺產爆糾紛 曾志偉提告討5700萬結果出爐

▲▼曾志偉《聖人大盜》媒體茶會,曾志偉。(圖/記者湯興漢攝)

▲港星曾志偉跨海來台提告索討知名製片人裴祥泉生前欠債5700萬元,一審被判全敗。(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已故知名電影製片人裴祥泉身後留下逾一億元遺產,以遺囑交給愛徒、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繼承,引發裴男妹妹訴請確認邱女所提裴男遺囑無效的糾紛,尚未確定,而香港知名藝人曾志偉跨海提告主張,裴男生前欠他台幣5700萬元沒還,要求裴男兄妹用裴男的遺產支付,台北地院審理認定曾男無法證明借據與雙方委託代收款是同一件事,判曾男敗訴,可上訴。

曾志偉是女藝人曾寶儀的父親,本案他提告指稱,裴祥泉生前與他合作拍攝8部電影,1999年簽借據與本票向他商借港幣1000萬元,以1比4的匯率折合台幣4000萬元,但一直沒歸還,後於2003年3月18日,裴男重開借據與本票,載明須償還他港幣1425萬元,同樣以1筆4匯率折合台幣5700萬元。

曾志偉指稱,裴祥泉已於2015年5月23日過世,這筆欠款始終沒還,因裴男未婚無子女、父母已歿,所以要求裴男兄妹3人,應於繼承裴男遺產範圍內連帶償還這筆錢。

裴祥泉兄妹3人認為曾志偉提告主張欠缺佐證,且在裴男過世3年後才提告索討,與常情不符,裴男的妹妹裴祥麟更指曾男自稱2次與裴男對帳的日期,曾男並無入境台灣的紀錄,認為曾男主張的債權是子虛烏有,均要求判曾男敗訴。

法官審理認為,曾男無法提出裴男所簽第一份借據與本票的正本,難以認定真假,至於第2份借據記載「裴祥全先生(按:裴祥泉生前會將自己名字的泉寫成全)須償還曾志偉先生『應付帳款』共港幣1,425萬圓整」,雖經調查局鑑定筆跡確認為裴男親筆,但沒註明裴男須還錢的原因,是借貸、受託代收,或是代保管。

法官指曾男主張把演出8部電影的酬勞委託裴男代收,之後改借給裴男,但曾男沒舉證是哪8部電影、個別酬勞金額多寡,也無法證明真的給裴男5700萬元,且楊姓證人證稱裴男生前為曾男處理台灣的演藝收入,並非借貸。

法官認為這張收據形式是真的,但不能證明曾男借錢給裴男、請裴男代保管金錢,或裴男應分配電影上映後的盈餘給曾男。至於曾男主張委託裴男代收酬勞,法官指裴男若受委任,應該不用開本票擔保,即使雙方真有委任關係,也無法證明跟借據記載的債務是同一件事。

更重要的是,裴男生前簽寫2份借據的日期,曾男都沒入境台灣,曾男卻說親自來台與裴男對帳結算,顯然不吻合,據此判曾男全部敗訴,可上訴。

▲▼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赴台北地方法院出庭,但是來作證的。(圖/記者楊佩琪攝)

▲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因繼承恩師裴祥泉遺產,遭裴男妹妹提告要求確認裴男遺囑無效。(圖/資料照片)

裴男身後留下1億餘元遺產,預立代筆遺囑交代愛徒邱瓈寬繼承,裴祥麟不服,提告要求確認邱女所提裴男的遺囑無效,纏訟6年,一審判裴祥麟勝訴,上訴二審審理中。知名導演朱延平另案提索討裴男生前欠債,一審判裴男兄妹3人在繼承裴男遺產範圍內,應連帶償還3600萬元,上訴二審仍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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